1.一種通用可調節型圓螺母扳手,其特征在于,包括加力桿(4)、第一拉力桿(3)、第二
拉力桿(6)、活動壓力桿(5)、伸縮機構(10)和受力頭(7),所述第一拉力桿(3)、活動壓力桿
(5)、第二拉力桿(6)的一端上分別設有圓孔,第一拉力桿(3)、第二拉力桿(6)的另一端上分
別固定鎖緊螺母拉力頭(8),所述活動壓力桿(5)上安裝伸縮機構(10),所述伸縮機構(10)
的另一端上安裝受力頭(7),伸縮機構(10)用于改變活動壓力桿(5)和受力頭(7)之間的距
離;所述加力桿(4)依次穿過第一拉力桿(3)、活動壓力桿(5)、第二拉力桿(6)上的圓孔;
所述第一拉力桿(3)固定在加力桿(4)上,所述活動壓力桿(5)、第二拉力桿(6)的圓孔
的邊緣至桿端面呈開口結構(9),所述第一鎖緊螺桿(2)和第二鎖緊螺桿(1)分別設置在活
動壓力桿(5)、第二拉力桿(6)上且穿過開口結構(9),活動壓力桿(5)、第二拉力桿(6)上圓
孔的內徑小于加力桿(4)的的外徑,第一鎖緊螺桿(2)和第二鎖緊螺桿(1)通過鎖緊開口結
構(9)而將活動壓力桿(5)、第二拉力桿(6)固定在加力桿(4)上;
所述活動壓力桿(5)底部設有開孔結構,伸縮機構(10)的伸縮體一(12)安裝在活動壓
力桿(5)的開孔結構上,伸縮機構(10)的伸縮體一(12)在活動壓力桿(5)的開孔結構上伸縮
移動從而調節活動壓力桿(5)和受力頭(7)之間的距離;所述伸縮體一(12)上設有開孔結
構,伸縮體二(11)安裝在伸縮體一(12)的開孔結構上,伸縮體二(11)在伸縮體一(12)的開
孔結構上伸縮移動從而調節活動壓力桿(5)和受力頭(7)之間的距離;受力頭(7)安裝在伸
縮體二(11)的一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通用可調節型圓螺母扳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受力頭(7)端
面呈凹陷的弧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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