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沖擊工具,包括:
電機;
軸,所述軸由所述電機驅動以繞軸線轉動,所述軸具有第一螺旋
凹槽;
錘,所述錘具有第二螺旋凹槽;
滾珠,所述滾珠容納在所述第一螺旋凹槽和第二螺旋凹槽中,其
中所述滾珠將所述錘轉動地連接到所述軸,且容許所述錘相對于所述
軸的軸向行進;
砧,所述砧連接到所述錘;以及
軸向止動件,
其中所述錘能夠沿第一行進路徑和與該第一行進路徑不同的第二
行進路徑移動,
其中所述軸向止動件包括第一止動元件和第二止動元件,
其中當所述錘沿包括圍繞所述軸的螺旋轉動的第一行進路徑移動
時,所述第二止動元件不與所述第一止動元件相遇,并且
其中當所述錘沿包括軸向移動但不轉動的第二行進路徑移動時,
所述第二止動元件與所述第一止動元件相遇,阻止所述錘沿軸向朝所
述沖擊工具的后端的進一步移動,
其中,所述第一止動元件連接到所述軸,相配合的第二止動元件
連接到所述錘;所述第一止動元件與所述第一螺旋凹槽對齊,并且所
述第二止動元件與所述第二螺旋凹槽對齊;所述第一止動元件和第二
止動元件具有阻止所述錘的軸向行進的第一相對位置和容許所述錘的
軸向行進的第二相對位置;并且在所述第一相對位置中,所述第一止
動元件和第二止動元件圍繞所述軸線彼此對齊,并且在所述第二相對
位置中,所述第一止動元件和第二止動元件圍繞所述軸線相互移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沖擊工具,其中,所述第一行進路徑圍
繞所述軸轉動,并且所述第二行進路徑是非轉動的。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沖擊工具,其中,所述第一止動元件和
第二止動元件具有鄰接并限制所述錘的軸向行進的所述第一相對位置
和在所述錘的軸向行進期間所述第一止動元件和第二止動元件不鄰接
的所述第二相對位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沖擊工具,其中,所述第二螺旋凹槽具
有開口端,其中所述軸向止動件阻止所述滾珠脫離所述開口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沖擊工具,其中,所述第一止動元件和
第二止動元件是軸套。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沖擊工具,還包括圍繞所述軸設置的定
位器,其中所述第一止動元件形成在所述定位器上。
7.一種用于沖擊工具的沖擊機構,所述沖擊機構包括:
軸,所述軸具有第一螺旋凹槽;
錘,所述錘具有第二螺旋凹槽;
滾珠,所述滾珠容納在所述第一螺旋凹槽和第二螺旋凹槽中,其
中所述滾珠將所述錘轉動地連接到所述軸,并容許所述錘相對于所述
軸的軸向行進;
砧,所述砧連接到所述錘;以及
軸向止動件,
其中所述錘能夠沿第一行進路徑和與該第一行進路徑不同的第二
行進路徑移動,
其中所述軸向止動件包括第一止動元件和第二止動元件,
其中當所述錘沿包括圍繞所述軸的螺旋轉動的第一行進路徑移動
時,所述第二止動元件不與所述第一止動元件相遇,并且
其中當所述錘沿包括軸向移動但不轉動的第二行進路徑移動時,
所述第二止動元件與所述第一止動元件相遇,阻止所述錘沿軸向朝所
述沖擊工具的后端的進一步移動,從而防止所述錘向后移動足以使所
述滾珠脫離露出的第一螺旋凹槽的距離,
其中,所述第一止動元件連接到所述軸,相配合的第二止動元件
連接到所述錘;所述第一止動元件與所述第一螺旋凹槽對齊,并且所
述第二止動元件與所述第二螺旋凹槽對齊;所述第一止動元件和第二
止動元件具有阻止所述錘的軸向行進的第一相對位置和容許所述錘的
軸向行進的第二相對位置;并且在所述第一相對位置中,所述第一止
動元件和第二止動元件圍繞軸線彼此對齊,并且在所述第二相對位置
中,所述第一止動元件和第二止動元件圍繞所述軸線相互移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沖擊機構,其中,所述第一行進路徑圍
繞所述軸轉動,并且所述第二行進路徑是非轉動的。
9.一種沖擊工具,包括:
電機;
軸,所述軸能夠響應于所述電機繞軸線轉動,所述軸具有第一螺
旋凹槽;
滾珠;
彈簧元件,所述彈簧元件連接到所述軸;
錘,所述錘連接到所述軸,所述錘具有第二螺旋凹槽,所述滾珠
容納在所述第一螺旋凹槽和第二螺旋凹槽中,所述錘具有一對突緣;
砧,所述砧具有一對突緣,使得所述砧的突緣選擇性地連接到所
述錘的突緣,以與所述錘一起繞所述軸線旋轉,其中所述彈簧定位成
選擇性地將所述錘偏壓成與所述砧接合;以及
軸向止動件,其中所述軸向止動件包括第一止動元件和第二止動
元件;
其中當所述錘沿包括圍繞所述軸的螺旋轉動的第一行進路徑移動
時,所述第二止動元件不與所述第一止動元件相遇,其中所述第一行
進路徑圍繞所述軸轉動并且沿著所述軸軸向移動,并且
其中當所述錘沿包括軸向移動但不轉動的第二行進路徑移動時,
所述第二止動元件會與所述第一止動元件相遇,阻止所述錘沿軸向朝
所述沖擊工具的后端的進一步移動,從而防止所述錘向后移動足以使
所述滾珠脫離露出的第一螺旋凹槽的距離,
其中,所述第一止動元件連接到所述軸,相配合的第二止動元件
連接到所述錘;所述第一止動元件與所述第一螺旋凹槽對齊,并且所
述第二止動元件與所述第二螺旋凹槽對齊;所述第一止動元件和第二
止動元件具有阻止所述錘的軸向行進的第一相對位置和容許所述錘的
軸向行進的第二相對位置;并且在所述第一相對位置中,所述第一止
動元件和第二止動元件圍繞所述軸線彼此對齊,并且在所述第二相對
位置中,所述第一止動元件和第二止動元件圍繞所述軸線相互移開。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沖擊工具,其中所述軸的凹槽和所述
錘的凹槽是螺旋形的,使得當所述錘沿著所述第一路徑行進時所述滾
珠沿著所述軸的凹槽和所述錘的凹槽移動。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沖擊工具,其中,所述錘在正常操作
期間沿著所述第一路徑行進,且在所述沖擊工具沖擊端部時沿著所述
第二路徑行進。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沖擊工具,還包括容納在所述軸上的
彈簧定位器,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止動元件鄰接所述第二止動元件,以
限制沿著所述第二路徑的軸向移動,從而將所述滾珠定位在所述軸的
凹槽和所述錘的凹槽內。
13.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沖擊工具,其中,所述第一止動元件
和所述第二止動元件在所述第二路徑的端部處鄰接,以阻止超過所述
第二路徑的所述端部的進一步軸向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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