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專門用于坐臥類家具的線性雙致動器,所述坐臥類家具包括至少一個部分(2,3),其通過一個端部圍繞軸線可旋轉地嵌入于家具制品中,并且能通過直接地或間接地連接至所述部分(2,3)的樞轉軸(4,6)調節所述部分(2,3),并且臂(5,7)固定至樞轉軸(4,6),通過所述臂(5,7)使樞轉軸(4,6)旋轉并且因此調節所述部分(2,3),所述線性雙致動器包括殼體(8),所述殼體(8)在每一個端部中具有用于家具制品上的樞轉軸(4,6)中的每一個的凹槽(10),并且在所述線性雙致動器已經被安裝之后樞轉軸(4,6)上的臂(5,7)進入至殼體(8)中,并且殼體(8)的每一個端部配備有驅動裝置,所述驅動裝置包括:電動機(11),與所述電動機(11)驅動連接的傳動裝置(12),與所述傳動裝置(12)驅動連接的芯軸單元,并且所述芯軸單元包括能相對于彼此移動的芯軸(13)和芯軸螺母,以及與所述芯軸單元連接的致動元件(14),并且所述致動元件(14)被引導于殼體(8)中,以使得所述致動元件(14)被固定以防止旋轉,并且能使所述致動元件(14)與臂(5,7)接合用于調節所述部分(2,3),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中的旋轉元件包括用于工具的連接件(21),用于驅動相應的部分(2,3)以使該相應的部分(2,3)降低至水平位置,能從殼體(8)的外側接近所述連接件(2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性雙致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21)為從殼體(8)凸出的軸(16)的延伸部。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線性雙致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21)配備有操作把手。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性雙致動器,其特征在于,能在殼體(8)中的凹槽中接近所述連接件(21),其中所述凹槽可為常規的通道,其中所述連接件位于殼體(8)內部深處。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性雙致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21)位于齒輪的側部中或位于齒輪上。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性雙致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21)被設計成使得能將工具的端部插入至連接件(21)中的中空部中。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性雙致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21)被設計成使得能將工具的端部放置于該連接件(21)之上。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性雙致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為艾倫內六角扳手(22)。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性雙致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21)位于所述線性雙致動器的殼體(8)的底面上或者能從所述線性雙致動器的殼體(8)的底面接近所述連接件(21)。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線性雙致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裝置(12)包括蝸桿傳動裝置(15)以及第二蝸桿傳動裝置,其中蝸桿(15a)被設計成電動機軸的延伸部,而蝸輪(15b)水平地位于向下延伸至芯軸(13)的軸(16)上,所述第二蝸桿傳動裝置具有在軸(16)的端部上的、與在芯軸(13)上的另一蝸輪(17b)嚙合的另一蝸桿(17a);并且在軸(16)的面向殼體(8)的底面的端部中設計所述連接件;以及能從殼體(8)的底面接近所述連接件(21)。11.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線性雙致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把手為手輪。12.一種坐和/或臥類家具制品,其包括:至少一個部分(2,3),其通過一個端部圍繞軸線可旋轉地嵌入于所述家具制品中,并且能通過直接地或間接地連接至所述部分(2,3)的樞轉軸(4,6)調節所述部分(2,3),并且臂(5,7)固定至樞轉軸(4,6),通過所述臂(5,7)使樞轉軸(4,6)旋轉并且因此調節所述部分(2,3);以及根據權利要求1-11中的一項所述的線性雙致動器,所述線性雙致動器安裝于樞轉軸(4,6)上,以使得樞轉軸(4,6)上的臂(5,7)處于所述線性雙致動器中的滑動元件(18)中或者能使樞轉軸(4,6)上的臂(5,7)與所述線性雙致動器中的滑動元件(18)接合。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坐和/或臥類家具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坐和/或臥類家具制品包括兩個可調節的部分(2,3),其中每一個可調節的部分(2,3)通過一個端部圍繞軸線可旋轉地嵌入于所述家具制品中,并且能通過直接地或間接地連接至所述可調節的部分(2,3)的相應的樞轉軸(4,6)調節所述每一個可調節的部分(2,3),并且臂(5,7)固定至每一個樞轉軸(4,6),能通過所述臂(5,7)使樞轉軸(4,6)旋轉并且能因此調節相應的所述可調節的部分(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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