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具有鏈條的自行車的機電前齒輪變換器,該機電前齒輪變換器包括:
基座構件,該基座構件能附裝至所述自行車并且具有位于該基座構件上的一對間隔開
的點;
連桿機構,該連桿機構以可動的方式聯接至所述基座構件,并且包括支撐在所述一對
間隔開的點處的第一連桿銷,并且該連桿機構包括外連桿和內連桿,所述外連桿和所述內
連桿中的一個連桿的一端布置在所述第一連桿銷上;
鏈條導向器,該鏈條導向器以可動的方式聯接至所述連桿機構,以接觸所述自行車的
鏈條;
馬達,該馬達由所述基座構件支撐;以及
齒輪傳動裝置,該齒輪傳動裝置由所述馬達驅動并且包括輸出齒輪和直接連接至所述
輸出齒輪用于使所述連桿機構運動的單件式輸出臂,該單件式輸出臂圍繞所述第一連桿銷
可旋轉地布置在所述一對間隔開的點之間,所述第一連桿銷能旋轉地接收在所述單件式輸
出臂和所述輸出齒輪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電前齒輪變換器,其中所述一對間隔開的點包括所述基座
構件的第一突出部和第二突出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電前齒輪變換器,其中所述單件式輸出臂定位在所述第一
突出部和所述第二突出部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電前齒輪變換器,其中所述第一突出部定位在所述基座構
件的前部處或該前部的附近,并且所述第二突出部定位在所述基座構件的后部或該后部的
附近。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電前齒輪變換器,其中所述外連桿圍繞所述第一連桿銷樞
轉地布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機電前齒輪變換器,其中所述第一連桿銷在所述第一突出部
和所述第二突出部之間延伸。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電前齒輪變換器,該機電前齒輪變換器還包括附裝至所述
基座構件的殼體,所述齒輪傳動裝置布置在所述殼體中。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機電前齒輪變換器,該機電前齒輪變換器還包括圍繞所述第
一連桿銷布置的第一偏壓元件,該第一偏壓元件將所述單件式輸出臂偏壓在所述外連桿
上。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電前齒輪變換器,其中所述輸出齒輪為扇形齒輪,該扇形齒
輪接收從所述馬達輸入的扭矩并且包括圍繞所述第一連桿銷可旋轉地布置并連接至所述
單件式輸出臂的管狀部。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機電前齒輪變換器,其中所述外連桿包括一對間隔開的端
部,這一對間隔開的端部與所述基座構件的所述一對間隔開的點交錯,并且其中所述單件
式輸出臂和所述扇形齒輪的管狀部位于這一對間隔開的端部之間。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機電前齒輪變換器,該機電前齒輪變換器還包括圍繞所述
第一連桿銷布置的第一偏壓元件,該第一偏壓元件將所述單件式輸出臂偏壓在所述外連桿
上。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機電前齒輪變換器,該機電前齒輪變換器還包括第二偏壓
元件,該第二偏壓元件將所述鏈條導向器偏壓到內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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