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力放線定長切割裝置,其特征是,它包括基座、硬線放置總成、夾緊總成、切割總
成、導軌和行走總成,在所述基座的左端設有硬線放置總成,所述硬線放置總成包括托盤、
立柱、彈簧和弧形板,所述托盤水平放置并轉動安裝在基座上,自所述托盤的中心向上延伸
一立柱,在所述立柱的外圍設有若干弧形板,在每一所述弧形板與立柱之間設有彈簧;
在所述硬線放置總成右端的基座上設有安裝板,一導向器通過第一支架固定在安裝板
的左端,在所述導向器上設有導向孔,所述導向孔的軸線位于水平面內,且所述導向孔的孔
徑大于硬線的外徑;
在所述導向器右端的安裝板上設有夾緊總成,所述夾緊總成包括固定夾緊塊、活動夾
緊塊、第一氣缸和第二支架,所述第二支架固定在安裝板上,在所述第二支架的前端鉸接安
裝有固定夾緊塊,在所述固定夾緊塊的上端鉸接安裝有活動夾緊塊,在所述固定夾緊塊和
活動夾緊塊的接觸面上分別設有半圓孔,在所述第二支架與活動夾緊塊的自由端之間設有
第一氣缸,當第一氣缸活塞桿完全伸出時所述活動夾緊塊和固定夾緊塊上的半圓孔圍成夾
持硬線的夾持腔,且所述夾持腔的內徑小于硬線的外徑;
在所述夾緊總成右端的安裝板上設有切割總成,所述切割總成包括第三支架、固定刀
具、活動刀具和第二氣缸,所述第三支架固定在安裝板上,在所述第三支架的前側鉸接安裝
有固定刀具,在所述固定刀具的上端鉸接安裝有活動刀具,在所述固定刀具的作用端設有
第一刀刃,在所述活動刀具的作用端設有第二刀刃,在所述活動刀具的自由端與第三支架
之間設有第二氣缸,當所述第二氣缸的活塞桿完全伸出后所述固定刀具與活動刀具的作用
端接觸,使得第一刀刃和第二刀刃配合切斷硬線;
在所述安裝板右端的基座上設有導軌,在所述導軌上設有行走總成,所述行走總成包
括行走架、行走輪、電機、傳動機構、第三氣缸、固定塊和活動塊,所述行走架設置在導軌的
上方,在所述行走架上轉動安裝有可在導軌上行走的行走輪,在所述行走架上設有電機,在
所述電機與行走輪之間設有傳動機構;在所述行走架的一內側壁設有固定塊,在與所述固
定塊相對設置的行走架內壁上設有第三氣缸,在所述第三氣缸的活塞桿上設有活動塊,所
述活動塊與固定塊配合作用夾緊硬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放線定長切割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導軌為相對設置的兩
個,在所述導軌上設有立板,在所述行走輪上設有環形槽,所述行走輪通過環形槽卡在立板
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放線定長切割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傳動機構為齒輪傳動
機構,所述齒輪傳動機構的主動齒輪與電機輸出端固定連接,所述齒輪傳動機構的從動齒
輪與行走輪共軸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放線定長切割裝置,其特征是,所述行走架為倒U形的金
屬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放線定長切割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固定夾緊塊和活動夾
緊塊均為半圓形的金屬件,在所述活動夾緊塊的自由端設有凹槽,第一氣缸的活塞桿自由
端鉸接安裝在凹槽中。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放線定長切割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固定塊與活動塊的接
觸面為折線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放線定長切割裝置,其特征是,在基座上設有與導軌相對
應的直尺。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放線定長切割裝置,其特征是,在所述立柱的外壁上設有
三個平面,所述彈簧的一端固定在平面上,所述彈簧的另一端固定在弧形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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