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導板組件,用于引導與集裝箱接合的吊具,所述導板組件
包括:
鉸鏈安裝到所述吊具上的導板;
安裝到所述吊具上的電機;
位于所述電機和所述導板的鉸鏈安裝之間的間隔組件,其中所述
間隔組件包括扭矩限制器,所述扭矩限制器被設置在預定的最大扭矩,
從而防止由所述導板的沖擊所施加的反向驅動扭矩作用到傳動箱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板組件,其中,
所述導板能夠繞所述鉸鏈安裝在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之間運動;
并且
所述電機遠離所述導板安裝到所述吊具上;
使得所述間隔組件能夠將扭矩從所述電機傳輸到所述鉸鏈安裝,
從而在所述關閉位置和所述打開位置之間移動所述導板。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導板組件,其中所述間隔組件包括
軸和通過特定角度傳輸扭矩的扭矩傳輸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導板組件,其中所述扭矩傳輸器包括傘
齒輪設置、爪形離合器、聯動裝置、和斜齒輪設置的任意一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導板組件,其中所述聯動裝置包括萬向
節。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導板組件,所述扭矩傳輸器包括將扭矩
傳輸到所述鉸鏈安裝的一部分。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導板組件,其中所述鉸鏈安裝包括兩個
鉸鏈,所述鉸鏈安裝的所述一部分包括所述鉸鏈之一。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導板組件,其中所述電機是能夠提
供抵抗反向驅動扭矩的保持扭矩的伺服電機。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導板組件,其中所述電機包括能夠
提供抵抗反向驅動扭矩的制動扭矩的制動器。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導板組件,其中所述制動器被操作者
預設為所述電機的額定值的一部分。
11.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導板組件,其中所述電機安裝到
所述吊具的安裝部分上,所述安裝部分包括防護裝置以便保護所述電
機免受外部沖擊。
12.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導板組件,其中所述扭矩傳輸器是傳
動比至少為3:1的交錯軸斜齒輪設置。
13.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導板組件,其中所述扭矩傳輸器是傳
動比至少為3:1的傘齒輪設置。
14.根據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導板組件,其中所述間隔組件
包括傳動箱,所述傳動箱與所述軸同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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