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制備用于細胞培養基中的泊洛沙姆的方法,包括步驟:(a)將固體泊洛沙姆加熱到至少60℃,形成液體泊洛沙姆,其中,a1)步驟(a)中加熱泊洛沙姆到157℃至185℃并且至少1分鐘,或a2)步驟(a)中加熱泊洛沙姆到134℃至157℃并且至少30分鐘,或a3)步驟(a)中加熱泊洛沙姆到120℃至134℃并且至少62分鐘,或a4)步驟(a)中加熱泊洛沙姆到100℃至120℃并且至少98分鐘,或a5)步驟(a)中加熱泊洛沙姆到80℃至100℃并且至少122分鐘,或a6)步驟(a)中加熱泊洛沙姆到60℃至80℃并且至少143分鐘;和(b)將液體泊洛沙姆冷卻至低于50℃的溫度,形成固體熱處理過的泊洛沙姆,其中冷卻不在造粒或研磨設備中進行,并且其中泊洛沙姆包含環氧乙烷和環氧丙烷的共聚物。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與包含步驟(a)之前的泊洛沙姆的細胞培養基中的細胞生存力相比,包含熱處理過的泊洛沙姆的細胞培養基中的細胞生存力提高。3.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加熱泊洛沙姆到157℃至185℃并且至少1分鐘。4.權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加熱泊洛沙姆到157℃至185℃并且1分鐘至250分鐘。5.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加熱泊洛沙姆到134℃至157℃并且至少30分鐘。6.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加熱泊洛沙姆到134℃至157℃并且30分鐘至250分鐘。7.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加熱泊洛沙姆到120℃至134℃并且至少62分鐘。8.權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加熱泊洛沙姆到120℃至134℃并且62分鐘至250分鐘。9.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加熱泊洛沙姆到100℃至120℃并且至少98分鐘。10.權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加熱泊洛沙姆到100℃至120℃并且98分鐘至250分鐘。11.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加熱泊洛沙姆到80℃至100℃并且122分鐘至250分鐘。1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加熱泊洛沙姆到60℃至80℃并且至少143分鐘。13.權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加熱泊洛沙姆到60℃至80℃并且143分鐘至250分鐘。14.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與包含步驟(a)之前的泊洛沙姆的細胞培養基中的細胞生存力相比,包含熱處理過的泊洛沙姆的細胞培養基中的細胞生存力提高至少10%。15.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細胞生存力提高至少20%。16.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細胞生存力提高至少30%。17.權利要求1-16任一項的方法,其中包含步驟(a)之前的泊洛沙姆的細胞培養基中的細胞生存力在3小時的細胞培養后低于80%。18.權利要求1-16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步驟(b)中,在環境溫度,冷卻液體泊洛沙姆。19.權利要求1-16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步驟(b)中,在2℃至8℃,冷卻液體泊洛沙姆。20.權利要求1-16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步驟(b)中,在低于0℃,冷卻液體泊洛沙姆。21.權利要求1-16任一項的方法,其中在真空下加熱泊洛沙姆。22.權利要求1-16任一項的方法,其中冷卻液體泊洛沙姆至少20分鐘。23.權利要求1-16任一項的方法,其中將步驟(b)中產生的熱處理過的泊洛沙姆加入細胞培養基中。24.權利要求1-16任一項的方法,其中在將熱處理過的泊洛沙姆加入細胞培養基之前,將步驟(a)和(b)重復至少一次。25.權利要求1-16任一項的方法,其中在步驟(a)之前,泊洛沙姆已經通過造粒工藝進行過處理。26.權利要求1-16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泊洛沙姆具有分子式HO(C2H4O)n(C3H6O)m(C2H4O)nH,其中n為60至150,且m為25至60。27.權利要求1-16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泊洛沙姆具有55℃的熔化溫度。28.權利要求1-16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泊洛沙姆具有6,000至18,000道爾頓的平均分子量。29.權利要求1-16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泊洛沙姆包含具有分子式HO(C2H4O)n(C3H6O)m(C2H4O)nH的共聚物,其中n具有80的值,m具有27的值,并且該泊洛沙姆具有7680至9510g/mol的平均分子量。30.權利要求1-16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泊洛沙姆是泊洛沙姆188。31.權利要求1-16任一項的方法,其中細胞是哺乳動物細胞。32.權利要求31的方法,其中細胞是中國倉鼠卵巢(CHO)細胞。33.權利要求1-16任一項的方法,其中細胞是昆蟲細胞。34.權利要求1-16任一項的方法,其中細胞產生多肽。35.權利要求34的方法,其中多肽是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36.包含通過權利要求1-35任一項的方法制備的泊洛沙姆的細胞培養基。37.權利要求36的細胞培養基,其中細胞培養基包含0.1g/L至10g/L的熱處理過的泊洛沙姆。38.權利要求37的細胞培養基,其中細胞培養基包含0.1g/L至3g/L的熱處理過的泊洛沙姆。39.權利要求37的細胞培養基,其中細胞培養基包含3g/L至10g/L的熱處理過的泊洛沙姆。40.一種在細胞培養中生產多肽的方法,包括步驟:在適于多肽產生的條件下在細胞培養基中培養產生多肽的細胞,其中細胞培養基包含通過權利要求1-35任一項的方法制備的泊洛沙姆。41.權利要求40的方法,其中細胞是哺乳動物細胞。42.權利要求40的方法,其中細胞是中國倉鼠卵巢(CHO)細胞。43.權利要求40的方法,其中細胞是昆蟲細胞。44.權利要求40-43任一項的方法,其中細胞培養基包含0.1g/L至10g/L的熱處理過的泊洛沙姆。45.權利要求44的方法,其中細胞培養基包含0.1g/L至3g/L的熱處理過的泊洛沙姆。46.權利要求44的方法,其中細胞培養基包含3g/L至10g/L的熱處理過的泊洛沙姆。47.權利要求40-43任一項的方法,其中多肽是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48.一種制備用于細胞培養基中的泊洛沙姆的方法,包括步驟:(a)將泊洛沙姆加熱到80℃至100℃并且至少122分鐘,形成液體泊洛沙姆;和(b)將液體泊洛沙姆冷卻至低于50℃的溫度,形成固體熱處理過的泊洛沙姆,其中冷卻不在造粒或研磨設備中進行;其中泊洛沙姆包含環氧乙烷和環氧丙烷的共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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