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療鼻咽癌放療引起口腔粘膜炎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如下重量份的原
料制備而成的:
蘆根15-25份,茅根6-15份,山豆根5-15份,射干6-15份,赤芍10-20份,丹皮10-20份,生
地15-25份,麥冬8-16份,金銀花15-25份,天花粉15-25份,夏枯草8-16份,石斛8-16份,甘草
6-15份,藕節10-20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
的:
蘆根18-22份,茅根8-12份,山豆根6-10份,射干8-12份,赤芍13-17份,丹皮13-17份,生
地18-22份,麥冬10-14份,金銀花18-22份,天花粉18-22份,夏枯草10-14份,石斛10-14份,
甘草8-12份,藕節13-17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
的:
蘆根20份,茅根10份,山豆根8份,射干10份,赤芍15份,丹皮15份,生地20份,麥冬12份,
金銀花20份,天花粉20份,夏枯草12份,石斛12份,甘草10份,藕節15份。
4.如權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的活性成分是采用水提或
40-90%體積百分濃度的乙醇提取制備而成。
5.根據權利要求1-3任何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的活性成分是通過以
下方法制備而成的:
取全部藥材,加水提取2-3次,每次加水量相當于藥材總重量的6-12倍,每次提取時間
為1-3小時,合并提取液,濾過,濾液濃縮至70-80℃下相對密度為1.10-1.25的清膏,即得
活性成分。
6.根據權利要求1-3任何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的活性成分是通過以
下方法制備而成的:
取全部藥材,加水提取2-3次,每次加水量相當于藥材總重量的6-12倍,每次提取時間
為1-3小時,合并提取液,濾過,濾液濃縮至70-80℃下相對密度為1.05-1.20的清膏,加入
乙醇,使含醇量為40-70%,靜置12-24小時,濾過,濾液濃縮至70-80℃時相對密度為1.10-
1.25的浸膏,即得活性成分。
7.根據權利要求1-3任何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的活性成分是通過以
下方法制備而成的:
取全部藥材,用乙醇超聲提取3-4次,每次加入藥材總重量2-4倍的50-90%乙醇,每次超
聲提取2-5小時,過濾,合并濾液,濃縮至70-80℃時相對密度為1.10-1.25的浸膏,即得活
性成分。
8.根據權利要求1-3任何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的活性成分是通過以
下方法制備而成的:
取全部藥材,用40-80%乙醇回流提取2-3次,每次乙醇用量為藥材總量的4-10倍,提取
時間為1-4小時,合并提取液,過濾,濾液濃縮至60-80℃時相對密度為1.10-1.25的浸膏,即
得活性成分。
9.根據權利要求1-3任何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的活性成分是通過以
下方法制備而成的:
取全部藥材,加入乙醇滲漉提取3-4次,每次加入乙醇量相當于藥材總重量1~2倍,乙
醇濃度以體積比計為40%~60%,滲漉速度為每分鐘流出液占原料總重量0.2%~0.6%,收
集滲漉液,回收乙醇,減壓濃縮至相當于藥材總重量的1~2倍,濾過,即得活性成分。
10.一種治療鼻咽癌放療引起口腔粘膜炎的藥物制劑,由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治
療鼻咽癌放療引起口腔粘膜炎的藥物組合物與醫藥學上可接受的載體配合制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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