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關于轉發國家質檢總局貫徹實施《中華人民
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分局、縣(市)局,局屬有關單位:
現將《國家質檢總局關于貫徹實施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質檢明發[2009]25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同時,各單位要結合本地實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強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加強對企業的普法宣貫工作,監督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各項質量安全保障措施,切實保障食品質量安全。待國家相關配套措施出臺后,市局將在第一時間予以轉發;二是在新規定施行前,食品生產許可核發工作仍按原規定執行,并將有關食品衛生條件和規范納入食品生產許可條件;三是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確保各項監管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