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做好2010年“五一”節日期間商品市場商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0-04-28 來源:市市場監管局各分局、縣(市)局,市局各部門、直屬單位:
?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做好2010年“五一”節日期間市場監管工作要求,為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職能,切實加強我市2010年“五一”節日期間市場監管工作,促進節日市場繁榮穩定,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 一、統一認識,提高思想
? 做好2010年“五一”節日期間市場監管工作,對于進一步落實好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地方區域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節日市場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切實保障節日市場消費安全,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一個安全有序的節日市場消費環境。
? 二、明確任務,加強監管
? 加強節日期間市場監管,要針對當前我市節日市場特點,有針對性地做好節日市場商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 一是加強節日食品等重要商品市場監管。要以商場、超市、集貿市場、批發市場等重要商品交易場所,以及消費者投訴比較集中的商品經銷企業及機場、車站、碼頭的商品經銷點為重點,有針對性地組織專項執法檢查。要把與人民群眾節日消費密切相關的食品、生活必需品,特別是糧、肉、蔬菜、飲料、糕點、禽蛋及其制品、罐頭、水產品、酒類等節日食品和兒童食品、營養品、保健食品等作為市場監管的重中之重。要加強對農貿市場、超市等流通環節生肉的監督管理,嚴格對經營者銷售生肉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和檢驗驗訖印章的檢查,防止注水肉、病害肉流入市場。要加強食品經營者經營資格的檢查,實行亮照經營,嚴格執行進貨銷售臺帳登記制度和索證索票制度,嚴厲查處食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過期霉變以及利用工業用化學原料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行為。要充分發揮食品質量監測車和食品安全快速檢測設備的作用,有針對性地開展食品質量快速檢測和質量監測。要建立節日商品質量安全事件追溯、應急處置等監管機制,一旦發現涉及安全隱患的不合格商品,堅決依法查處。對涉及范圍廣和嚴重危害消費安全的問題,按照國家工商總局《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管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應對、妥善處置。
? 二是加大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監管。要高度重視農產品質量監管,特別要加強對含高毒農藥、化學物質殘留、重金屬商品的檢測和農村散裝白酒等食品、飲品的監管,防止發生群體性食品安全問題,切實保護農村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要加大節日市場巡查力度,加大對商品經營主體和商品入市、交易、消費環節的監管力度,開展“六查六看”活動,依法取締無照經營,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要充分發揮12315申訴舉報網絡的作用,及時受理和處理消費者申訴舉報,調解消費糾紛,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 三是嚴厲打擊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和欺詐行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要加強對“五一”節日期間各種市場促銷行為的監管,依法查處經營者虛假宣傳、虛假打折讓利、虛構事由欺騙、誘導消費者購買商品等不正當促銷活動,以及零售商或供應商濫用優勢地位的不公平交易行為,維護商業流通領域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 四是繼續推進平安市場創建活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各單位要在組織市場開辦企業做好商品市場安全隱患排查的同時,積極主動會同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加強節日期間肉、禽類及水產品批發企業、零售經營者的準入審查和流通環節的監管,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 五是強化對集貿市場、攤區早夜市的檢查指導。各單位要結合落實《哈爾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加強我市城鄉集貿市場及早晚市場占道攤區管理工作的意見》,切實加大對城市攤區、早夜市管理工作的檢查指導力度,堅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確保節日期間我市各集貿市場、攤區早夜市秩序井然,管理規范。
? 三、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 各單位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市場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并落實各職能機構的工作任務。要強化監管執法力量,嚴格責任制度,確保責任到人,監管到位,盡職盡責維護好節日市場秩序。要加強對節日期間市場監管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和監管不力造成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要加強節日值班值宿工作,堅持領導在崗帶班、通訊暢通,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立即按規定及時、如實上報,嚴禁遲報、漏報和瞞報。要加強系統內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作,形成監管合力。同時,要加強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協作與配合,搞好聯合執法,提高監管執法整體效能,共同維護好節日市場秩序。
? 四、切實做好節日市場監管的總結和上報工作。
? 各單位要做好節日期間市場監管工作信息的上報和反饋工作,在“五一”節日放假期間,每天必須在下午1:00前將本單位當天開展市場監管工作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傳真)市局市場處。同時,各單位務于節后第二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五一”節日期間市場監管情況及統計表一并報送市局市場監督管理處。聯系人:蔡麗,聯系電話:84887510(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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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