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評選科技幫扶促調活動先進個人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9-12-22 來源:浙江省科技廳浙科發政〔2009〕275號
各市、縣(市、區)科技局,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經研究,決定在全省科技系統、各高校和科研院所中開展科技幫扶促調活動先進個人的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先進個人的評選條件按照《科技幫扶促調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在幫助企業開展技術培訓、技術咨詢和技術診斷,幫助企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加速推進產品創新,幫助企業開發、申請和購買國內外專利尤其是發明專利,幫助企業建立和發展研發機構,構建公共科技創新平臺,幫助市縣大力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和民營科技企業等方面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
二、推薦、申報程序和名額分配
1.科技幫扶促調活動先進個人分配到各單位,各市科技局和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先進個人由所在單位推薦確定,縣(市、區)先進個人由縣(市、區)科技局推薦后,經市科技局審核確定。
2.科技幫扶促調活動先進個人名額分配如下:科技系統每個市、縣(市、區)科技局各推薦一名;高校中浙江大學3名、浙江工業大學2名、杭州電子科技大學2名、浙江理工大學2名、中國計量學院2名、浙江師范大學2名、寧波大學2名、浙江林學院2名、浙江工商大學1名、溫州大學1名、浙江科技學院1名、浙江萬里學院1名、紹興文理學院1名;院所中省科技信息院1名、省機電院1名、省冶金院1名、茶葉所1名、省農科院1名、省林科院1名、省海洋水產研究所1名、省輕工所1名、淡水所1名、浙江服裝紡織科技有限公司1名、省化工院2名、省環科院1名。
?三、推薦申報材料
被推薦為科技工作先進個人的人員須填寫《浙江省科技幫扶促調活動先進個人申報表》(見附件),申報材料應反映主要工作業績,體現特色亮點。
務請各市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于2009年12月28日前將科技幫扶促調活動先進個人的名單和推薦申報材料(一式十五份)報政策法規處,并同時報送電子版(E-mail:2268091@126.com)。
為保證“評先”工作的順利進行,請各市、縣(市、區)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接此通知后,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時間要求,盡快做好推薦申報工作。在推薦申報過程中必須充分發揚民主,確保推薦申報對象的先進性和典型性。
聯系人:單鴻鳴、吳冰草
聯系電話:0571-87054067、87054031
聯系地址:杭州市環城西路33號省行政中心4號樓,郵編3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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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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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詞:科技幫扶? 先進個人? 通知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辦公室???????? 2009年12月21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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