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做好第四、五批省派科技特派員輪換交接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7-02-26 來源:浙江省科技廳浙科發農〔2007〕41號
各有關市、縣(市、區)科技局,省級各派出單位:
第四批省派科技特派員任期將于5月底結束,經省科技特派員工作辦公室研究,現將做好第四、五批省派科技特派員輪換交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第五批省派科技特派員的選派
根據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通知》(浙委辦〔2005〕25號)要求,科技特派員入駐鄉鎮3年一定,人員一年一輪,鼓勵連選連派。省級各派出單位此次選派,原科技特派員的派駐鄉鎮與單位的結對關系仍然不作變動,省級各派出單位可以根據第四批省派科技特派員實際情況對人員自行調整,鼓勵連任。3月10日前將調整方案報省科技特派員工作辦公室。這次輪換交接時間總的要求在3月30日前做好第五批省派科技特派員的下派工作,省里不搞統一培訓,各派出單位要做好對新派科技特派員的工作指導,關心科技特派員工作、生活情況,落實有關科技特派員的優惠政策。
省科技特派員工作辦公室將繼續為第五批省科技特派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請省級各派出單位按附件1要求認真完整地填報相關信息。于3月10日前將紙質表格加蓋公章后,一式2份(附電子版)報省科技特派員工作辦公室。
二、關于第五批新派省科技特派員生活用品的配置
根據《關于配置新派科技特派員生活用品的通知》(浙科發農〔2005〕116號)要求,新派科技特派員的生活用品由各派出單位統一配置,標準為每人300-500元。請各派出單位及時落實。
三、關于第五批省派科技特派員項目的申報
(一)總體要求。從第四批省派科技特派員(含連任)開始,“十一五”期間,每位科技特派員都要積極投入到科技富民強縣、科技特派員基層創業、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星火計劃、百萬農民科技培訓與農業科技信息網建設和農村新社區建設等六個科技專項行動中去,第五批省派科技特派員繼續按照此要求,圍繞入駐鄉鎮具體情況申報項目,為欠發達縣(市、區)跨越式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科技示范與科技支撐。
(二)申報指南。按照省科技廳印發《浙江省科技特派員基層創業專項行動方案(2006-2010年)》(浙科發農〔2006〕2號)通知要求,圍繞專項行動提出的五項主要任務和五項工作重點申報2007年科技特派員項目。填報項目申請書和可行性報告原則上按照《浙江省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有關要求辦理,非相關欄目可以不填寫。
(三)申報程序。(1)2007年3月1日后,在浙江省農村科技信息網(網址:http://www.zjsp.net/)下載,或從各市、縣科技局索取浙江省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申請書和可行性報告編寫提綱。(2)按要求準備申請材料并提供材料電子版。(3)2007年4月20日前,將申請材料經縣(市、區)科技局初審,有關市科技局審核蓋章,匯總后,紙質材料一式2份(附電子版)報送省科技特派員工作辦公室。(4)經省科技特派員工作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對科技特派員項目進行評審,評審通過的項目由省科技廳行文下達實施,實施期限一般為1-2年,并要求各派出單位認真執行省科技廳印發的《關于把省級科技特派員扶貧項目視同省科技重點項目對待的通知》(浙科發農〔2005〕315號)精神,在年終業績點考評、工作量計算、職稱評定等方面視同省科技重點項目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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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