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0年度省技術轉移專項計劃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0-07-01 來源:省科技廳科計〔2010〕99號
各市科技局、省級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
根據《安徽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今年省科技廳將繼續支持建設一批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促進一批技術轉移項目實施,現就2010年度安徽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和技術轉移計劃項目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
(一)申報條件和要求
1、在安徽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其內設機構。
2、有符合條件的經營辦公場所,管理規范,規章制度健全。
3、綜合性技術轉移機構專職人員在10人以上,專業性技術轉移機構專職人員在30人以上。
4、開展技術轉移工作兩年以上。
(二)支持的重點
圍繞我省優勢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在皖江產業轉移示范區所在市建設一批技術轉移示范機構。
(三)申報材料
1、安徽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書(附件1)
2、附件
(1)企業營業執照、事業法人登記證或法人內設機構設立批準證明。
(2)技術轉移服務的章程、客戶管理服務規范和程序、內部管理制度、員工激勵和懲處制度。
(3)申報機構若為企事業單位,提供上年度審計報告或決算報告;申報機構若為法人內設機構,提供法人單位出具的反映內設機構收支等經營狀況證明。
(4)開展技術轉移活動的有關證明材料(技術合同等)。
3、申報書(科技廳網站下載)及附件材料用A4紙裝訂成冊,一式2份(附電子版),并經所在市科技局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報送。
二、技術轉移計劃項目
(一)申報條件和要求
1、落戶企業:省外、國外來我省和高等院校、中央駐皖科研單位在皖落戶投資成立新的企業實體,并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落戶項目:我省企業引進省外、國外科技成果落戶我省轉化和產業化的項目和實施轉化高等院校、中央駐皖科研單位科技成果的項目。
2、落戶企業注冊時間和落戶項目落戶時間應為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可放寬到2010年6月底前。
3、技術轉移計劃項目實施期不超過兩年。
4、技術轉移計劃項目由省級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限額推薦申報,每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分別推薦落戶企業和落戶項目均不超過兩項,超限額推薦不予受理。
5、項目申請資助強度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
(二)支持的重點
重點支持省級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引進的技術水平高、發展潛力大、產業互補性強的落戶企業、落戶項目,同時對其中的重大項目實行掛牌轉化,給予全方位服務。
(三)申報材料
申請單位登陸http://kjt.ah.gov.cn下載《安徽省技術轉移計劃項目申報書》(附件2),并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具體材料及要求見申報書中的填寫說明,申報書及附件材料用A4紙統一裝訂成冊,申報紙質材料一式兩份(附電子版),由省級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推薦,并經所在市科技局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報送,同時報送推薦項目匯總表(附件3)一份。
落戶企業和項目單位隨申報材料同時需提交該項目立項時的原始可行性研究報告、建議書或商業計劃書副本;落戶企業需提交新落戶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落戶項目需提交項目受讓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技術轉移協議書。
申報材料及匯總表統一送至省政務中心科技廳窗口(合肥市宣城路103號,聯系電話:0551-2866635),書面材料集中受理時間為2010年7月8-9日。
聯系人 竺堅 0551-2644232
E-mail:qycxb@ahinfo.gov.cn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