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發改委:
為加快實施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規劃,經積極爭取,國家發改委近期從2009年第四批擴大內需中央預算內投資中安排我省鄉鎮文化站建設資金3700萬元。為做好項目申報工作,經商文化廳,現就有關投資計劃申報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由于此次國家下達的資金有限,要求每個縣(市、區)區原則上報2個項目,鄉鎮數量較多或在建項目較多的縣(市、區)可報3個。
二、申報的項目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第一是規劃內的項目;第二是新的行政區劃調整后保留的鄉鎮;第三是在建或者前期條件落實,即可開工建設的項目。對于以前在規劃內但現在由于行政規劃調整不再保留的鄉鎮,原項目可安排到新并入的鄉鎮,但要附行政區劃批復文件,且新并入的鄉鎮未安排過項目,不得重復建設。
三、禁止安排已完工或開工條件不具體的項目。
四、各縣(市、區)發改委要積極會同文化部門研究確定條件成熟的項目,并將資金申請報告、項目可研批復(打捆審批)及《鄉鎮綜合文化站2009年第四批擴大內需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建議表》(在省發改委網站上下載)由市發改委匯總,于7月10日前報省發改委社會處,并將《鄉鎮綜合文化站2009年第四批擴大內需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建議表》發送到ahzyf001@126.com。
五、按照請審批誰負責的原則,項目的規劃選址、土地預審、環保預審、配套資金證明、項目真實性聲明等材料由審批單位保存以備查。
附:鄉鎮綜合文化站2009年擴大內需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建議表
???????????????????????省發改委社會處
????????????????????二〇〇九年七月八日
附件下載:2009年鄉鎮綜合文化站第四批擴大內需投資計劃建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