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請組織申報微生物制造高技術產業化專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9-04-09 來源:高技術處?發改辦高技[2009]537號
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局),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辦公廳,有關中央管理企業,有關單位: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生物產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為加快微生物制造產業發展,推動傳統發酵產業優化升級,提高微生物制造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提升我國工業生物制造水平,我委決定于2009-2010年組織實施微生物制造高技術產業化專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的主要內容
微生物制造是利用微生物細胞或酶的生物催化功能,進行大規模的物質加工與轉化的先進生產方式,是基于現代生物技術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具有典型的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特征,是解決我國面臨的資源短缺與環境污染等問題的重要途徑。依據我國微生物制造業的特點、產業技術基礎和發展情況,專項重點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對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支撐作用的微生物制造產品及工藝產業化。主要包括:
(一)新型酶制劑產業化。以酶工程技術和基因工程技術為基礎,重點支持1000噸/年規模以上的新型纖維素酶、半纖維素酶、堿性果膠酶、脂肪酶、蛋白酶的產業化。
(二)新型微生物發酵產品。以微生物分子選育、代謝工程、發酵工程技術為基礎,重點支持500噸/年規模以上的高附加值氨基酸、核苷,1000噸/年規模以上的高附加值有機酸和多元醇的產業化。
(三)生物制造工藝示范應用。以新型生物催化與轉化技術為基礎,重點支持年產萬噸級氨基酸、葡萄糖酸,年產千噸級長鏈二元酸、手性醇,年產百噸級手性醫藥中間體、甾體化合物的生物制造工藝改造升級與示范。
二、專項的實施目標
通過實施微生物制造專項,提高酶制劑和微生物發酵產品的生產和應用水平,提高原料轉化率和資源綜合利用率,利用現代生物技術延伸微生物制造產業鏈,大力發展新產品;擴大生物催化技術在食品、飼料、紡織、造紙等重點行業的應用,減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能耗,帶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培育微生物制造產業龍頭企業,全面提高我國微生物制造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三、專項實施原則
為確保微生物制造高技術產業化專項能夠取得應有的效果,在專項實施的過程中,要把握以下原則:
(一)鼓勵自主創新。著重推動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先進和成熟度較高的成果和自有品牌產品的產業化。
(二)促進產學研聯合。重點支持合作關系清晰、合作實體明確、合作任務落實的產學研合作項目,促進我國微生物制造產業技術基礎和優勢領域的形成。
(三)突出重點,擇優支持。選擇具有較強技術關聯性和產業帶動性的項目,重點支持應用范圍廣、示范效果好的品種。
四、具體要求和進度安排
(一)各主管部門所報項目,需符合我委頒布的《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43號)和本文的有關要求,且已完成項目開工建設的相關準備工作或已開工建設。若項目涉及行業準入制度管理的,要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許可文件。
(二)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查項目的產業化基礎和申報單位的建設條件。產業化項目應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申報單位(包括技術依托單位)應具備較強的發展潛力和相應的技術開發、經營管理、資金籌集能力。涉及行業準入制度管理的項目要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生產許可文件。應對資金申請報告及相關附件(如銀行貸款承諾、自有資金證明、生產許可文件等)進行認真核實。
(三)國家綜合性高技術產業基地和國家生物產業基地所在省市申報項目數量不應超過5項,其它項目主管部門申報項目的數量原則上不超過3項。請于2009年4月30日前,將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具體要求見附件)、項目簡介和有關附件等材料一式三份報送我委,并同時完成國家高技術產業化項目網上申報。
(四)在項目主管部門申報的基礎上,我委將按照相關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要求等在2009年5月中旬組織專家評選后,擇優予以支持。專家評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國家高技術產業化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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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
主題詞:微生物 制造 專項 通知
附件:
國家高技術產業化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
一、項目意義和必要性。國內外現狀和技術發展趨勢,對產業發展的作用與影響,產業關聯度分析,市場分析,與國家高技術產業化專項總體思路、原則、目標等關聯情況。
二、項目技術基礎。成果來源及知識產權情況,已完成的研究開發工作及中試情況和鑒定年限,技術或工藝特點以及與現有技術或工藝比較所具有的優勢,該重大關鍵技術的突破對行業技術進步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三、項目建設方案。項目的產能規模、建設的主要內容、采用的工藝技術路線與技術特點、設備選型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建設地點、建設工期和進度安排、建設期管理等。
四、項目投資。項目總投資規模,投資使用方案、資金籌措方案以及貸款償還計劃。
五、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節能與原材料供應及外部配套條件落實情況等。其中節能分析章節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06]2787號)要求進行編寫。
六、項目法人基本情況。項目法人的所有制性質,主營業務,近三年來的銷售收入、利潤、稅金、固定資產、資產負債率、銀行信用等級,項目負責人基本情況及主要股東的概況等。
七、項目財務分析、經濟分析及主要指標。內部收益率、投資利潤率、投資回收期、貸款償還期等指標的計算和評估,項目風險分析,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分析。
八、項目招標內容(適用于申請國家補貼資金500萬元及以上的投資項目),并填寫招標事項核準意見(見附表),主管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并蓋章。
九、資金申請報告附件:
1、銀行承貸證明(省分行以上)文件;
2、項目法人近三年的經營狀況(包括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項目法人自籌資金保證落實文件;
3、地方、部門配套資金及其它資金來源證明文件;
4、前期科研成果證明材料(需經權威機構認證或出具技術檢測報告、專利證書等);前期科研成果的成熟度,應能夠滿足產業化試驗或產業化示范的要求;
5、相應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意見;
6、城市規劃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選址意見(適用于城市規劃區域內的項目);
7、有關部門出具的產品生產、經營許可文件等;
8、土地、重要原材料以及其它所需證明材料;
9、政府投資項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準文件,企業投資項目需提供核準或備案的批準文件(在有效期內且未滿兩年);已開工項目需提供投資完成、工程進度以及生產情況證明材料;
10、項目單位填報對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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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條目 |
招標范圍 |
招標組織形式 |
招標方式 |
不采用招標方式 | |||
全部
招標 |
部分
招標 |
自行
招標 |
委托
招標 |
公開
招標 |
邀請
招標 | ||
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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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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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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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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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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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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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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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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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評部門核準意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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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欄由主管部門填寫具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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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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