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計委、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組織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計劃實施意見
發布時間:2005-07-05 來源:高技術處 ??? (計高技[2000]2433號)
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計委、財政廳(局),各計劃單列企業集團: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科教興國”的戰略方針,促進我國高技術產業發展,加快新興產業形成和傳統產業的優化升級,帶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質量的提高,國家計委、財政部共同制定了《關于組織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計劃實施意見》,現印發你們,請據此開展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計劃的實施工作。
????????????? 關于組織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計劃實施意見
為大力推動我國高技術產業發展,國家計委、財政部決定組織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計劃。
一、指導思想
編制和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包括信息產業,下同)發展項目計劃,是根據回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的總體目標和要求,在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的指導下,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以支持高技術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為重點,充分發揮政府在高技術產業發展中的推動作用和宏觀導向作用,加快信息產業發展,培育新興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傳統產業的產業技術升級。通過計劃的實施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調整產業結構,提高國民經濟整體素質和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二、計劃框架
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計劃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計劃、財政、金融等部門的支持配合下,組織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旨在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的一項重要計劃。該計劃主要包括四個層面的項目:
(一)高技術產業發展重大專項
是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圍繞產業發展的特定目標和任務,對帶有戰略性、全局性、綜合性特點以及對產業發展有重要帶動作用的高技術的產業化,進行總體規劃和統籌安排、實施的重大項目。
(二)高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
是將對促進新興產業形成和推動產業技術升級有重大影響、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市場前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帶動性強的重大關鍵技術系統集成,首次進行規模生產的轉化,并提供完備合理的工程化技術方案和工藝設計,為產業推廣應用提供工程示范的建設項目。
(三)高技術產業化推進項目
是為發揮國家宏觀調控的導向作用,鼓勵行業和地方從經濟發展的需要出發,引導社會資金投向高技術產業,培植新興的高技術產業化群體的建設項目。
(四)高技術產業發展基本建設項目
是為加快信息產業發展及促進新興產業形成,擴大生產能力,提高技術層次,滿足市場需求而安排的大中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同時,包括為組織國家重大科學工程項目建設,為加強科技與經濟結合的能力建設,推進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設等而安排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三、總體要求
根據上述指導思想和計劃框架,組織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計劃,要緊緊抓住三個重點:一是要圍繞國民經濟發展長遠規劃和遠景目標;二是要緊跟高技術研究和開發的方向;三是要把握產業發展前景和市場需求。計劃安排要體現以下要求:
(一)宏觀導向性。從國家高技木產業發展規劃出發,通過項目的提出和實施,帶動高技木產業和相關產業的發展,引導和調動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
(二)公平競爭性。項目應在公開、公正、平等的競爭條件下選擇,要通過競爭,提高項目決策、審理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三)先進適用性。項目應在產業技術領域中處于領先地位,并適合我國國情,符合我國技術發展方向,是國民經濟發展急需的、對國民經濟發展和產業優化升級有重大影響。
(四)經濟預期性。項目應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以資源配置的實際效率和可預期的社會經濟效益為出發點,以滿足市場需求為目的。
(五)機制創新性。項目實施應在運行機制、管理模式等方面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不斷創新,促使項目順利實施和保證項目的投資效益。
(六)資金多元性。適應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要求,積極探索和構建政府資金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銀行貸款、利用外資和其它社會資金等多渠道、多層次的融資體系。
(七)推廣示范性。要通過項目的成功建設,在行業或地方經濟發展中產生較強的帶動和促進作用,使技術廣泛擴散,迅速形成規模經濟,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八)布局合理性。項目安排要按產業發展規劃,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有利于地區合理布局。
四、安排原則
(一)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計劃由國家計委根據國務院規定的項目審批權限負責審理,匯總編制。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計委、計劃單列企業集團(下稱主持部門)負責項目的具體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
(二)項目技術來源包括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消化吸收創新的技術,國內外聯合開發的技術和首次引進的技術等,也可采用合資合作的方式。
(三)項目的確定采用包括專家評選、項目評估和招投標在內的各有關方式,逐步推行項目庫管理,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提高項目遴選的總體水平。
(四)項目實施以企業、研究院所為載體,鼓勵企業引進科技要素,倡導企業與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緊密結合,科研院所進行企業化改制,大專院校創辦高技術企業。
(五)項目滾動安排,分年實施。建設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
五、選項條件
(一)項目符合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及有關發布的高技術產業化公告等。
(二)項目的前期科技成果要在本技術領域或行業中具有較高水平,經省部級以上單位認證(包括技術鑒定、成果證書、專利等)?;窘ㄔO項目引進或合資合作的技術要先進,且合作對象已基本落實。
(三)項目建設對相關產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帶動作用,有一定的規模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及良好的發展空間。
(四)項目承擔單位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試行資本金制度的通知》(國發[1996]35號)的要求注入項目資本金。
(五)項目承擔單位必須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具有較好的企業基本素質,較強的技術開發、資金籌措和工程建設能力,較好的經營業績和較高的資信等級,資產負債率在規定的合理范圍之內。
(六)項目建設要有強有力的領導班子和技術支撐,項目負責人必須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和市場開拓能力。
六、審理程序
項目主持部門根據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及有關發布的高技術產業化公告等,組織申報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國家計委將通過引入競爭機制,采取專家評選、委托有關機構評估及招投標的方式來遴選項目。根據項目遴選結果和項目的不同目標要求,國家計委技國務院規定的項目審批權限,分別采用相應的審理方式。
(一)高技術產業發展重大專項
項目主持部門根據國家發布的專項公告及確定的專項分階段目標和實施方案,選擇符合條件的項目承擔單位,編報項目建議書。待批復項目建議書后,由項目主持部門組織申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高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
項目主持部門根據國家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組織申報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以上兩層面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由項目單位委托有甲級設計資格或甲級工程咨詢資格的單位編制。經評估機構評估后,在落實項目資本金和銀行貸款的條件下,由國家計委按權限審核并批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高技術產業化推進項目
由項目主持部門根據本地區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國務院規定的項目審批權限,審批本地區的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建議書,并向國家計委申報列入高技術產業化推進項目。國家計委對項目主持部門報送的項目建議書進行審核,分批下達高技術產業化推進項目,由項目主持部門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報國家計委備案。
(四)高技術產業發展基本建設項目
按國家基本建設有關程序辦理。
七、資金來源及管理
(一)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資金來源主要為:項目業主資本金或自籌資金、銀行貸款、地方財政專項資金、高技術企業上市募集的資金及其它融資。
(二)凡按基本建設程序審批的項目,總投資包括轉移固定資產和新增投資兩部分(不含無形資產),新增投資部分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鋪底流動資金和建設期貸款利息等。
(三)對申請國家資金投入的項白,國家視財力情況和主持部門(不合中央部門)資金安排情況,給予部分項目適當的資金支持,并按進度分批下達。
(四)國家投入的資金須嚴格按國家有關資金的管理辦法及財務管理審批手續,實行??顚S?,嚴禁截留和挪用,對違犯項目資金使用規定的,給予通報批評,并停止下年度經費下達計劃。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各項目主持部門要建立規范的投資監督和年度審計制度。
(五)每年3、9月份,項目主持部門必須向國家計委、財政部提交項目進展檢查報告,作為國家資金下達的參考依據。
八、項目實施與監督檢查
(一)項目實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需要緝建項目法人的單位,應于項目建議書批復后盡快組建項目法人,以確保項目建設、運營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項目負責人變更必須經項目主持部門同意并報國家計委備案。
(二)對利用外資的項目,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項目實施中,國家計委、財政部將委托有關機構,對項目進度、資金到位、組織管理、市場開拓、下一步計劃安排等進行中期評估,結果將作為下一步項目管理的重要依據。
(四)項目主持部門要認真作好項目的組織、協調、指導特別是要加強檢查工作,原則上每年要全面檢查兩次并將檢查情況上報國家計委和財政部,包括項目建設內容的完成情況、工程形象進度、投資到位情況及下一步工作計劃、擬鑒定驗收時間等。對不能按計劃完成建設進度導致延誤鑒定驗收工作的項目,要說明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改進方案和措施,對長期拖延和已停建的項目,要認真查請原因并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五)對不重視年度檢查工作和對項目建設存在的問題不能拿出切實可行解決辦法的主持部門,國家計委將通報批評,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不再新考慮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的安排。
(六)項目在完成規定的建設內容后,由國家計委或國家計委委托項目主持部門組織驗收委員會進行項目驗收。對科技進步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良好、有推廣示范作用的項目,國家計委于驗收后,授予"國家計委高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掛牌。項目驗收兩年內,由項目主持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項目的技術經濟情況進行后評估,如發現經濟效益低下、無科技示范作用,可提出取消掛牌的建議。
(七)高技術產業基本建設項目按照國家基本建設項目有關管理程序進行。
(八)地方計劃、財政部門要根據本部門和地方的實際情況,制定高技術產業化推進項目具體的實施細則。
附件: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重大專項、示范工程、推進項目)編寫提綱
一、項目建議書編寫提綱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提綱
三、項目驗收報告編寫提綱
四、項目后評估報告編寫提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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