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發改價督(2008)012號 各區縣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下發的《關于解除對食品類商品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發改價格[2008]3244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自2008年12月16日起,在全市范圍內解除今年年初對成品糧等食品類商品實行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停止相關商品的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工作。現將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解除《上海市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辦法》(滬府辦發[2008]1號)中對成品糧及糧食制品、食用植物油、豬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雞蛋等食品類商品及服務實行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由經營者自主定價。 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解除后,各區縣價格主管部門要繼續加強價格監測預警,密切關注曾經列入臨時價格干預范圍內的商品市場和價格變動,防止出現價格異常波動。進一步加強市場價格檢查和巡查,嚴肅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同時,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做好保障市場供應、應對價格異常波動的預案,并做好輿論引導工作,切實保障市場供應。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