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質技監管〔2007〕419號# 各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展改革委: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充分發揮生產許可證制度在貫徹國家產業政策中的作用,現將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質檢監聯[2006]632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有關工作要貫徹落實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05]第440號)、《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國發[2005] 40號)、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質檢監聯[2006]632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05]第40號)等文件精神,運用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在市場準入中的把關作用,促進本市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 2.企業申請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凡屬于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第三條第(一)―(六)款情況之一者,需要由市發展改革委先出具符合產業政策證明文件。 3.上述需要提供符合產業政策證明文件的企業,應向企業所在地區縣發展改革委遞交申請,各區縣發展改革委按有關要求進行初審(見附件2),對審查符合產業政策要求的,各區縣發展改革委用請示文形式正式上報市發展改革委。市發展改革委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要求進行審核,對符合要求者出具符合產業政策證明文件。 4.相關企業在取得符合產業政策證明文件后,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許可證辦公室有關要求(見附件3),繼續履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有關申請程序。 特此通知。 附件: 1、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2、 區縣發展改革委對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且需要出具符合產業政策證明文件的初審要求; 3、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企業取得符合產業政策證明文件后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手續的有關要求。 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 O O 七 年 七 月 二 十 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