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物價局、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和市醫保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
的通知》(滬價商[2003]05號)、《關于公布本市第二批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價格管理目錄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滬價商[2005]013號)和《關于公布本市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價格管理目錄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現將骨釘、骨板等部分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最高零售價格予以公布。各醫院目前實際零售價格高于此水平的,必須按公布價格執行;實際零售價格低于此水平的,不得擅自提價。若確需提價的,必須報我局審核同意。 本通知自2007年7月10日起執行。
上海市一次性使用和植入型醫療器械價格管理辦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