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組織實施2007年生物醫藥高技術產業化專項的通知。 ^一、2007年支持重點^ (一)化學創新藥物。重點支持防治重大疾病和傳染病、療效顯著、使用安全的化學新藥產業化。具體包括小分子天然化學藥物、合成與半合成化學藥物,特別是手性藥物及能夠進入國際主流醫藥市場的其他藥物。同時,支持藥品出口相關重大技術支撐條件建設。 (二)生物技術藥物。重點支持防治重大疾病和傳染病、療效顯著、使用安全的生物技術藥物產業化。具體包括重組人源和人源化單克隆抗體、重組蛋白多肽藥物、基因治療藥物、重組治療性疫苗等。 (三)現代中藥。重點支持防治重大、疑難疾病的藥理清楚、療效確切、使用安全、技術含量高、有明顯創新性、生產工藝先進、質量穩定可控、具有顯著中醫藥特色與優勢的中藥新藥特別是中藥復方新藥產業化,以及中藥飲片技術開發和產業化。支持中藥標準化相關重大技術支撐條件建設。 ^二、具體要求^ (一)所申報的項目應符合本通知重點范圍,并有較好的工作基礎和實施條件:(1)按規定在當地政府備案;(2)已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包括銀行貸款和自籌資金等;(3)具備產業化條件;(4)具備藥品生產許可文件,項目的主要品種應是療效顯著、技術含量高、市場潛力大、近3年取得新藥證書的新藥,并在全國具有比較優勢;(5)其它與項目建設相關的配套條件;(6)申報單位(包括技術依托單位)應是行業或區域有實力、影響力的大企業,應具備較強的技術開發、經營管理、資金籌集等方面的能力。 (二)我委受理轉報截止日期為2007年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以便于辦理項目核準或備案手續等。 (三)項目申報單位應按照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詳見附件一)的要求編制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達到可行性研究報告深度)、項目簡表(詳見附件二),并附電子版;特別是要按要求附上項目備案情況、自有資金情況、銀行貸款承諾、自有資金證明、藥品生產許可文件、新藥證書等證明材料。 特此通知。 聯 系 人:市發展改革委高技術產業處 陳博 王鼐 聯系電話:23112861 23112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