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縮小藥品流通環節的差率水平,規范醫療機構藥品購銷行為,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和本市藥品價格管理規定,市物價局、市衛生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決定自3月15日起調整在本市銷售的部分中成藥內科用藥最高零售價格。 此次列入全國統一調價的共有278種中成藥,包括解表劑、清熱劑、化痰止咳平喘劑、扶正劑、安神劑等內科類用藥。除按國家統一規定的劑型規格外,本市還對相關劑型規格進行了補充,共計2024個劑型規格。其中多數藥品,本市通過連續幾年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價格已經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3月15日起將按國家統一規定再次降價。據悉,本市銷售的這些藥品價格平均降幅為11%左右,個別藥品降幅超過50%。 為使群眾真正從這次藥品降價中受益,市有關部門明確要求,凡是本市現行零售價格高于國家規定水平的必須降下來,醫療機構應以最小零售包裝的實際采購價為基礎作價,最高加價率不得超過15%,對實際采購價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價額不得超過75元。 在繼續降低藥品價格總水平的同時,對于個別臨床急需、價格偏低、療效確切,但市場短缺或斷貨的品種,適當放寬了最高零售價格,以鼓勵企業恢復生產和保證市場供應。 對于此次藥品價格調整情況,市民可通過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網站(網址fgw.sh.gov.cn)進行查詢。廣大市民在看病購藥過程中發生的價格問題可通過12358熱線進行投訴舉報。政府相關部門將對價格執行等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對不執行規定的將依法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