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11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申報及國家創新基金項目推薦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0-11-02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各區縣科委、各有關單位:
為鼓勵和支持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強自主創新,根據科技部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的總體部署,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通過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以下簡稱“創新資金”)對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項目予以引導和支持,現將2011年度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征集及截止時間
2011年度創新資金第一批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10年11月30日,區縣科委推薦截止時間為2010年12月3日;第二批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11年4月10日,區縣科委推薦截止時間為2011年4月15日。
二、?項目類型及資助金額
上海市創新資金支持的項目類型分為創新項目、重點創新項目兩類。創新項目采用無償資助或貸款貼息的支持方式。上海市創新資金與區縣財政支持資金共同組成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項目的地方支持資金。企業先申報創新資金,獲得創新資金立項支持的項目擇優推薦申報國家創新基金。
(一)創新項目
1.初創期企業創新項目,創新資金支持金額不低于20萬元,其中:市財政資金支持金額一般為10萬元;區縣財政資金支持金額不低于10萬元。國家創新基金支持金額一般為50萬元。
2.成長期企業創新項目,創新資金支持金額不低于30萬元,其中:市財政資金支持金額一般為15萬元,區縣財政資金支持金額不低于15萬元。國家創新基金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二)重點創新項目
重點創新項目,創新資金支持金額不低于60萬元,其中:市財政資金支持金額一般為30萬元;區縣財政資金支持金額不低于30萬元。國家創新基金資助金額為100萬-200萬元。
三、?項目申報條件
(一)2011年度第一批創新資金項目
請根據科技部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公布的《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報須知》和《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若干重點項目指南》要求進行申報。
(二)2011年度第二批創新資金項目
請根據科技部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公布的《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報須知》和《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若干重點項目指南》要求進行申報。
(三)申報條件特別提醒
上述《申報須知》和《項目指南》未公布前,請參照科技部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公布的《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報須知》和《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若干重點項目指南》準備申報資料。下載網址:www.innofund.gov.cn。
四、?項目申報及有關事項
(一)項目申報的管理單位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是上海市創新資金的主管部門,同時也是國家創新基金推薦單位。上海市科技創業中心(上海市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受市科委委托,是本市國家創新基金和上海市創新資金的日常管理單位。各區縣科委歸口管理轄區內國家創新基金和上海市創新資金項目的組織工作,負責企業注冊信息的認證和項目受理工作,向市科委推薦轄區內項目。
(二)網絡填報說明
上海市創新資金項目申報使用國家創新基金網絡工作系統(以下簡稱“網絡工作系統”),企業需登錄系統(www.innofund.gov.cn)進行申報。
2011年度第一批項目申報,創新基金網絡工作系統自2010年11月1日開通。
2011年度第二批項目申報,創新基金網絡工作系統將于2011年3月1日開通。企業可先準備《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資料》word版本,編制格式及編制要點在市科技創業中心(市火炬中心)網站的下載區下載。
歷年曾提交項目申報資料的企業,再次申報同一項目,可通過一鍵式復制以往項目資料的方法,在“申報項目管理”中點擊“另存為”后按系統提示操作。企業須根據項目實際情況,修改相關內容。
(三)創新項目申報流程
1.注冊
(1)企業登錄網絡工作系統,在線填寫企業信息;
(2)企業下載注冊承諾書、注冊信息表,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3)企業將注冊資料(加蓋企業公章的注冊承諾書、注冊信息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國稅地稅登記證、企業章程、驗資證明等)送交企業注冊所在地區縣科委進行原件與復印件的審核認證;
(4)注冊特別提醒:
以往年度完成注冊的企業,即已激活身份的企業,注冊材料仍需送交區縣科委審核。
在線填寫企業注冊信息時,應填寫股東構成相關信息;系統發送前,應認真核對企業注冊信息,確保信息內容無錯誤、無空項,同時打印企業承諾書及企業注冊信息表(企業需留存一份備用);企業一經注冊,申報過程中原則上不得變更注冊信息。
2.申報
(1)企業按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網絡工作系統。
(2)項目執行期起始時間統一為2011年1月1日。
(3)企業在線填寫申報材料。
(4)企業在網絡工作系統中生成申報資料PDF文件(企業正式版),打印該文件,與相關附件及注冊材料形成書面申報材料,送交區縣科委審核。
(5)區縣科委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提出修改意見,企業修改完善后網上提交并打印定稿的申報資料PDF文件(企業正式版)。
(6)企業將書面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報送區縣科委。(注:書面申報材料包括“正本”一份,“正本”指附件中審計報告為原件的一份完整申報材料,企業應在該申報材料封面右上側注明“正本”。申報材料應加蓋企業公章,不需裝訂,用夾子固定即可。申報材料概不退還,企業應預留備份材料。)
(7)區縣科委將推薦項目匯總表和項目申報材料(一式二份,含“正本”一份)統一送交市科技創業中心(市火炬中心)。
(8)申報特別提醒:
①按網絡工作系統要求填寫附件摘要,并上傳JPG格式的附件掃描圖像。
②初創期企業項目申報資料部分內容可以不填。
(四)項目申報材料
1.電子申報資料:在“網絡工作系統”上由企業網上提交。
2.書面資料
(1)網上提交后打印的PDF文件(企業正式版)申報資料;
(2)相關附件: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②審計報告及會計報表:
a)?申報2011年度第一批創新資金項目的企業提交,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2008年度、2009年度的會計報表和相應的審計報告原件(含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復印件),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申報重點創新項目的企業須增報2006年度、2007年度的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原件。
b)?申報2011年度第二批創新資金項目的企業提交,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2009年度、2010年度的會計報表和相應的審計報告原件(含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復印件),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申報重點創新項目的企業須增報2007年度、2008年度的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原件。
c)?會計報表必須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報表附注等;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每頁需加蓋審計單位印章(或蓋騎縫章)。
③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證明文件。按《項目指南》相關領域的具體要求提供相關的附件或說明(如技術報告、查新報告、鑒定證書、檢測報告、用戶使用報告等);
④可以說明企業情況的其它有關附件材料。
⑤相關附件特別提醒:
a)?工商登記注冊時間在18個月以內的申報企業,只需報送企業驗資報告和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以及上年度的會計報表;
b)?審計報告必須提供一份由審計單位加蓋騎縫章的原件;
c)?相關附件按申報資料中第八部分附件目錄順序整理,每頁標注頁碼(起始頁碼為1)。附件目錄也應標注頁碼。
(3)經區縣科委認證的注冊資料:
加蓋企業公章的注冊承諾書、注冊信息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國稅地稅登記證、企業章程、驗資證明等。
五、?注意事項
(一)?在同一年度內,同一個企業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企業根據申報項目和企業的具體情況,明確選擇一種項目類型申報;未列入重點創新項目立項的項目,不作為創新項目立項;已獲得過重點創新項目支持的企業,不再受理其項目。
(二)?已獲得國家創新基金、上海市創新資金支持的企業,必須驗收后再申報。
項目驗收結論為合格的項目,承擔企業可申報新項目;驗收結論為基本合格的項目,承擔企業當年不得申報新項目;驗收結論為不合格的項目,承擔企業原則上三年內不得申報新項目。
(三)?企業認真核對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所缺部分,均視同為企業無法提供。
六、?聯系電話
市科技創業中心(市火炬中心)聯系電話:54065188
監督舉報電話:54065167
E-MAIL:ts@incubator.sh.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