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10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0-04-14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08】362號)和《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實施辦法》(滬科合【2008】第025號)的有關精神,從2010年4月15日起在全市開展2010年度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申報工作,接受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2010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將繼續實行在網上申報材料、專家評價、公示和公告。有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事指南、《申請書》和有關通知等均在上海科技網(http://stcsm.sh.gov.cn/)——網上辦事、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5.stcsm.gov.cn)上公布。
申請認定的企業,先在“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按要求注冊登記。根據獲得的用戶填報號,在“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按要求填報相關材料,確認后正式網上遞交(2008年或2009年已經獲得過用戶填報號的企業,只要企業名稱沒有變更,原來的用戶填報號可以繼續使用)。從網上打印帶有STCSM水印的申報材料(共兩份)并蓋章后送到相關的業務受理部門,即企業稅收由區縣稅務局征管的送到區縣科委的業務受理部門(其中注冊在高新區內的企業送到高新區各分園的業務受理部門),企業稅收由市第三、第七分局征管的企業直接送到市認定辦公室(各受理地點詳見辦事指南)。各有關業務受理部門分別對各自區域內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核對電子文本和書面文本,核查掃描件、復印件,并與原件進行對照,并在掃描件、復印件上加蓋“復印件、掃描件與原件一致”印章,經審查確定材料完備、真實后,出具正式受理證明并在網上確認,同時將通過形式審查的書面材料及其正式受理證明報送市認定辦公室。
具體時間安排為:
(1)2010年4月1日—10月31日,為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網上申報期;
(2)2010年將在5-6月,8-9月、11-12月分三批進行專家評價,當年度審批完10月31日前遞交的申請,并在網上公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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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0一O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