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09年度“科普示范專項”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9-12-02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滬科科普(2009)第042號
各區縣科委、科協,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科普事業“十一五”規劃》提出的實施“科普示范專項”任務的要求,“十一五”期間全市將開展創建30個(每年評一次)科普示范社區(街道、鎮)、改造提升30家專題性科技場館、培植100所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學校、扶持10個高校大學生科學商店、推薦10條科普場館旅游示范線路、培育60部優秀科普作品和獎勵1000項職工技術創新優秀成果等工作。根據這個目標和任務,2009年度上海市科普示范專項的申報推薦工作即將開始(高校大學生科學商店、職工技術創新優秀成果申報通知另發)。為認真做好以上各項申報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科普示范社區(街道、鎮):城區以街道為單位,郊區(縣)以行政鎮(鄉)為單位。
2、上海市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學校:本市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
3、上海市科普場館旅游示范線路:本市各旅行社。
4、上海優秀科普作品:上海公開出版發行的科普圖書、報刊科普作品(專欄)、廣播電視科普節目、優秀科普劇目、科普多媒體作品等。
二、申報辦法與要求
(一)辦法
1、科普示范社區(街道、鎮)的申報:各區縣可以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科委、科協等部門共同組織提名申報,并報區縣科普工作聯席會議通過。
2、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學校:由區縣教育局會同區縣科委、科協組織申報,具體實施辦法將由市教委另發。
3、科普場館旅游示范線路:由市旅游局、各區縣組織推薦申報,具體實施辦法由市旅游局另發。
4、優秀科普作品申報:原則上以各系統各部門科技業務部門為主,各區縣科委、科協也可組織推薦申報。
(二)要求
1、科普示范社區(街道、鎮)、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學校、優秀科普作品的評審工作嚴格按照評選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實事求是的原則,申報單位(作品)若涉及弄虛作假、剽竊抄襲和侵權等行為,一經查實,將撤銷其榮譽。
2、科普示范社區(街道、鎮)一年一評,原則上全市每年評30家單位;獲得上一年度科普示范社區(街道、鎮)稱號的單位,需重新參加新一年度的評審。申報市級科普示范社區(街道、鎮)的單位,須具備區縣級以上文明社區和區縣級以上科普示范社區(街道、鎮)資格。
3、各區縣在初評的基礎上,可推薦申報市級科普示范社區(街道、鎮)2-3家、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學校1-2所。
4、各系統、各部門和各區縣,每單位申報優秀科普作品不超過5部。
5、各申報單位需按要求填寫《上海市“科普示范專項”項目申報表》(見附件6),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創建工作申報材料。對申報優秀科普作品的部門或單位還需提交作品的樣本(圖書)、影印件(報刊作品)、光盤(廣播電視節目、多媒體作品)。全部材料一式十份。
三、命名表彰
1、上海市科普示范專項的評審結果將在上海市有關媒體或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公眾監督。
2、上海市科普示范專項將由上海市科普工作聯席會議授牌(證書)和項目資助。
四、材料報送及截止日期
參評科普示范社區(街道、鎮)、優秀科普作品的申報材料請于2009年12月25日前報上海科學普及促進中心(申報工作委托單位)。
地址:淮海中路1634號104室 郵編:200031
聯系人:黃蘭英 電話:64314123 29398673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科普示范社區(街道、鎮)標準(一)(暫行)
2、上海市科普示范社區(街道、鎮)標準(二)(暫行)
3、上海市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學校標準(暫行)
4、上海市科普場館旅游示范線路標準(暫行)
5、上海優秀科普作品標準(暫行)
6、《上海市“科普示范專項”項目申報表》(社區)
《上海市“科普示范專項”項目申報表》(作品)
上海市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