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10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備選項目申報與評估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9-10-23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滬科(2009)第466號
各區、縣科委:
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是一項激勵企業自主開發新產品,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的政策引導類計劃,是國家科技計劃體系中政策引導類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十一五”期間,新產品計劃按照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的要求,旨在促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激勵企業開展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知名品牌和持續創新能力的創新型企業,提高產業競爭力,增強國家自主創新能力。
根據科技部《關于組織申報2010年度國家級星火計劃、火炬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備選項目的通知》(國科發計字〔2009〕558號)文和申報要求,2010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將圍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重點引導和支持具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研制、開發與推廣,激勵企業開展技術創新與產品創新,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為促進產業調整與振興,實現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惠民生的目標提供科技支撐。
現將上海市組織2010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備選項目的申報與評估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
凡在本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若是中外合資企業,中方應控股50%以上),已生產并銷售符合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支持重點和范圍的產品的企業均可申報。
二、支持重點和范圍
優先支持具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的自主創新產品,優先支持與863計劃、支撐計劃等國家科技計劃成果轉化相關的新產品,鼓勵企業、科研單位、高校聯合開展技術創新與新產品。
1、注重培育新興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重點支持新能源、節能環保、信息、生物、新材料、先進制造等新興產業領域的新產品;
2、圍繞電子信息、鋼鐵、紡織、輕工以及裝備制造等重點振興產業,重點支持對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有顯著帶動和拉動效應的新產品;
3、突出節能減排主題,圍繞鋼鐵、有色金屬、煤炭、電力、石油化工、建材等節能減排重點行業和企業,支持有顯著節能和環保效應的新產品;
4、優先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型企業圍繞地方特色產業、優勢產業以及產業集群技術提升,開展行業重大關鍵技術及其配套的新產品;
5、加快新農村建設,重點支持有利于現代農業產業結構重大調整和升級的新產品;
6、不支持范圍:食品、保健品、飲料、服裝、傳統手工藝品、小家電等日用產品;軍工配套產品;高能耗和高污染產品。
三、項目的申報條件
1、申報產品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和其他相關產業政策,尤其要和國家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的有關政策措施銜接一致;
2、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權益狀況明確,無相關產權爭議;
3、產品創新程度和技術水平高。掌握產品生產的核心技術和關鍵工藝;或應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方面對原有產品有根本性改進,顯著提高了產品性能;或在國內外率先提出技術標準;
4、產品為首次開發,已開始有市場銷售,具有良好的市場應用前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
四、申報材料和申報渠道及申報時間
申報2010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備選項目的單位應按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申報指南(2010)的要求,組織好項目的電子數據和書面材料并行申報工作。
1、電子數據申報
(1)項目申報表:申請單位登陸科技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網址http://program.most.gov.cn),首先進行企業信息注冊,待注冊確認后,在線網絡填寫《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表》,填寫完畢,點擊“保存”,打印申報表。
(2)項目產業化狀況及前景分析:要求提交word格式電子數據。申報單位可使用申報系統的“項目申報材料清單-附件”功能,將word文件集成到申報系統中。
上述兩項電子數據經確認無誤后網上傳送至上海市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簡稱新產品辦公室)。
2、書面申報材料
(1)按錄入的電子數據申報表,采用申報軟件提供的打印功能,用A4紙打印帶有水印標記的書面申報表,申報表若無此標記,則視為無效。申報表需簽字蓋章,復印章無效;
(2)項目產業化狀況及前景分析,用A4紙打印;
(3)按書面申報材料清單目錄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六份。
3、申報渠道及申報時間
(1)電子數據
申報單位應按規定要求的電子數據網上傳送傳至新產品辦公室。截止時間為2009年11月2日,過期不予受理;
(2)書面申報材料
各申報單位應將項目書面申報材料一式六份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報送到所屬的區、縣科委進行初審、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由區、縣科委匯總,并附申報項目清單和初審表,一并報送到新產品辦公室。截止日期為2009年11月9日,過期不予受理。
申報單位不要直接將申報項目的書面材料報送到新產品辦公室,更不要直接向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發送申報項目的電子數據。
新產品辦公室地址:北京東路668號(科技京城)東樓302室
聯系人:孔前 吳靜
電話:53080900*137、182
傳真:53087191
五、項目的評估
2010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評估將繼續采取評估方式。經科技部批準,2001年以來上海市已由科技部批準為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備案制管理單位,市科委今年將繼續委托上海科技咨詢有限公司按照國家重點新產品評估規范組織評估。對通過評估的項目,由市科委進行審定、匯總、擇優排序后,推薦上報科技部。
六、注意事項
1、原則上一個企業2010年度只能申報一個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
2、各企業集團、委、辦、上科院等下屬企業,請通過所在地的區、縣科委申報;
3、已列入過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的項目,不得再次申報;若項目名稱相同只是型號不同,必須提供該型號新的專利,才可申報;同一項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稱重復申報國家級星火計劃、火炬計劃、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其他政策引導類計劃;同一項目從上海市科委申報后,不得再從國務院有關科技主管部門或其他渠道多頭申報。凡發生以上情況者,將取消其立項資格;
4、國家“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國家和本市相關科技計劃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項目,應提供該計劃的驗收證書或相關證明;
5、申報單位應認真準備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將不予受理項目的申請;在填寫項目申報表時,應認真閱讀填表說明;
6、申報項目材料封面上和申報表中的申報單位名稱、產品名稱型號等務必填寫準確和一致,并與申報項目的電子數據完全一致;
7、《關于組織2010年國家級星火計劃、火炬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備選項目的通知》和申報要求、《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申報指南(2010)》及附件、《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系統(2010)》、《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優先發展技術領域(2010年)》等文件,申報單位可在科技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服務中心網站(http://program.most.gov.cn)瀏覽并下載;
請各區、縣科委接到通知后,抓緊組織好2010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備選項目的申報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