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0年度創新行動計劃上海市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9-09-17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滬科(2009)第406號
各區、縣科委:
上海市重點新產品計劃(簡稱新產品計劃)是一項激勵企業以產品創新、品牌創建,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為宗旨的政策引導類計劃,是本市科技計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十一五”期間,新產品計劃按照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的要求,著力促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激勵企業開展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培育和聚焦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知名品牌和持續創新能力的創新型企業,提高上海產業綜合競爭力,增強國家和本市自主創新能力。
現將2010年度新產品計劃項目的組織申報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為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上海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發〔2009〕26號),主動銜接國家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及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2010年度新產品計劃將繼續采取引導和支持企業在重點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新產品開發、試制及產業化工作,營造并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環境,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加快本市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同時,將從2009、2010年度新產品計劃項目中遴選申報2010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
二、申報單位
凡在本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已實現生產并銷售符合新產品計劃重點支持范圍和產品的企業均可通過所在地的區、縣科委申報。
三、重點支持范圍和產品
2010年度新產品計劃重點支持以下范圍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采用國內外先進標準、產業化前景好、市場競爭力強、有望形成國內、國際自主品牌的新產品:
1、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的新產品,特別是國家重大專項、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和本市科技創新行動計劃項目的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的新產品;
2、對鋼鐵、有色金屬、煤炭、電力、石油化工、新型綠色建材等重點行業和企業開發的重大環保節能減排新產品;
3、對裝備制造業、先進制造業、以高新技術提升改造傳統制造業開發的新產品;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開發的新產品;
4、對電子信息制造業、生物技術與醫藥、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車、海洋工程裝備、民用航空制造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等高新技術領域開發的新產品;
5、對資源環境、人口健康、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生產安全、城鎮化與城市發展等社會公益領域開發的新產品;
6、對推動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以及農村產業結構重大調整和升級開發的新產品;
7、對重大自然災害預測、應急和防治,災后修復和重建等關系國計民生開發的新產品;
8、本市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工程企業、高新技術園區等企業開發的新產品,產學研聯合、部市合作、市區聯動,資金匹配開發的新產品;
四、不支持范圍和產品
食品、保健品、飲料、化妝品、服裝、傳統手工藝品、小家電等日用產品、軍工配套產品、高能耗和高污染產品。
五、項目材料的申報方式和申報渠道及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應按新產品計劃申報指南(見附件)的要求,組織好項目的電子數據和書面材料并行申報工作。
1、項目的電子數據網上申報
網上申報請訪問上海科技網站:http://images.stcsm.sh.gov.cn
(1)項目的電子數據申報表必須采用新產品計劃項目網上申報系統(2010版)錄入,經校對確認錄入數據無誤后,網上提交;
(2)產品研制技術總結及產業化前景分析報告按word格式網上提交。
上述兩項電子數據需拷貝光盤一張。
2、項目的書面材料申報
(1)按錄入的電子數據申報表,采用申報系統提供的打印功能,用A4紙打印帶有水印標記(stcsm)的書面申報表,此表若無水印標記,則視為無效。申報表中的申報單位名稱、產品名稱及型號務必填寫準確。申報表須由企業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復印章無效;
(2)產品研制技術總結及產業化前景分析報告,用A4紙打印;
(3)按書面申報材料清單目錄順序,加上封面,裝訂成冊,一式三份;
(4)精選掃描文件一份,編好清單目錄及頁碼(不超過40頁),加上封面,裝入抽桿文件夾內。
3、申報渠道及申報時間
(1)項目的電子數據
申報單位在取得主管科技部門核發的項目申報號后,將最終確認的電子數據于2009年10月20日~11月5日,通過上海科技網站提交,過期不予受理;
網上申報技術支持:上海市科技信息中心
聯系人:唐海燕、李超 電話:64680066*3333
(2)項目的書面材料
申報單位應將項目完整的書面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和精選掃描文件一份及電子數據光盤一張,報送到主管科技部門進行初審,對其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由主管部門將各項目的書面材料三份、精選掃描文件一份、初審表一份和各項目匯總后的電子數據光盤一張,以及申報項目匯總表一份,于2009年11月16日前(節假日除外)報送到上海市重點新產品計劃管理辦公室(簡稱新產品辦公室),過期不予受理。
新產品辦公室地址:北京東路668號(科技京城)東樓302室
聯系人:孔前、吳靜 電話:53080900*130、134、137、182
電子信箱:conandole@163.com 傳真:53087191
六、項目的評審與認定
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2010年度繼續開展新產品計劃項目專家網上評審。對通過專家評審的項目,經市科委認定后,下達2010年度新產品計劃,頒發《上海市重點新產品證書》,并對其重點項目下達一定數額的研發補助經費。
七、注意事項
1、為了與本市政策引導類科技計劃相銜接與配套,同一項目本年度不得以相同或不同的名稱重復申報本市新產品計劃、火炬計劃、星火計劃、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等政策引導類科技計劃;
2、凡列入過上海市重點新產品計劃的同一項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的名稱再次申報。若申報項目名稱相同,只是型號不同,則必須提供該型號所采用的新專利及其說明書摘要、附圖和權利要求書等內容,以證明其與原有產品及型號有根本性的改進,才可申報;
3、凡列入過國家重大專項、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及本市科技創新行動計劃項目的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項目,應提供該計劃項目的驗收證書或相關證明,才可申報;
4、2010年度一個單位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新產品計劃項目;
5、申報單位只需提供精選的書面掃描文件,交新產品辦公室統一負責掃描后,網上提交;
6、各集團公司的下屬企業,請通過所在地的區、縣科委申請;
7、應注意申報材料的時效性。產品標準、產品檢測(驗)報告、產品科技查新、咨詢報告或水平查新(檢索)報告、產品用戶定性、定量使用意見(報告)等證明材料,要求在最近兩年之內。
8、申報單位在填寫項目申報表時,應認真閱讀填表說明。
請各主管部門接到本通知后,抓緊組織好2010年度新產品計劃項目的申報工作,并對申報項目進行嚴格初審,確保申報項目的質量和數量。同時,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促進新產品開發與實施新產品計劃的相關配套政策。主管科技部門應設立新產品開發專項資金,對獲市科委補助和立項項目給予配套支持。
附件:
1、 《上海市重點新產品計劃申報指南》(2010年度網上申報版)
2、 上海市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表(2010年度網上申報版)
以上附件請于科技網上下載(stcsm.sh.gov.cn)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