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0年度上海市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9-08-31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滬科(2009)第371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上海領軍科技人才隊伍建設,選拔培養一批進入世界科技前沿和推進上海產業跨越發展的優秀科技人才,根據市財政預算制的要求,市科委啟動2010年度上海市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A、B類)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科帶頭人計劃(A類)面向在滬高校、科研院所(包括上海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等科研單位的杰出科技人才,申請者須有獨立主持國家級項目的經歷,一般已具有三年以上博士生導師資格。
二、學科帶頭人計劃(B類)面向在滬企業(包括轉制的科研院所)的科技領軍人才,申請者所在企業須在2007年1月1日前注冊成立。企業應具有較大規模和較強的研發能力,注冊資本金應在500萬元(含)以上。
三、申請條件請參照《上海市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管理辦法》和《上海市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B類)管理辦法》。申請者須具有上海市戶籍或上海市居住證,且年齡未滿50周歲(指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請者須于2007年1月1日前進入所在企業工作,且每年在滬實際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與所在企業工作合同期限覆蓋本計劃項目的執行期限。
四、2010年度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將強化與重大項目的聯動,重點支持國家和上海市重大重點項目承擔單位和研發團隊中的杰出科技人才;進一步推進項目、基地、人才相結合,重點支持國家、部委及上海市重點科研基地中的杰出科技人才;大力培養企業科技創新人才,重點支持上海市支柱產業、戰略產業和重點產業項目中的杰出科技人才。
五、每人限報一項,且A、B計劃不可兼報。已獲得上海市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資助或已獲市科委其他人才計劃資助尚未結題的人員不能申請。
六、為了提高申報項目質量,2010年度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實行單位遴選,擇優申報。
1、A類:單位(以法人單位計)遴選后的項目申請數量一般不超過2007-2009年獲得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A類)項目數總和,不足2項的可申請2項。
2、B類:由各區縣、企業集團自行組織遴選,擇優向市科委統一申報,其中非中央直屬、非市屬企業的申請者須經所在區縣科委審核遴選后推薦申報。
七、按照學科帶頭人計劃的遴選程序,將根據網上評審成績擇優選拔申請人進入第二輪的見面會評審,本年度學科帶頭人計劃(A、B類)見面會初定于10月下旬,具體時間待網上評審結束后另行通知。如申請人本人未能參加見面會,將被視為自動放棄。
八、申請者在“上海科技”網站(stcsm.sh.gov.cn)填報《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科研計劃項目課題可行性方案》(人才計劃版),在線打印后連同附件材料,送交所在單位(區縣)審核。所在單位(區縣)應認真審核,如實填寫相關意見并加蓋公章,報送材料時須提交加蓋公章的“上海市科技人才計劃項目申請匯總表”2份。
九、課題執行年限為2年,課題起止時間為2010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申請者需保證投入本課題的工作時間不低于3個月/年。項目資助強度不超過50萬元。
十、網上填報時間為2009年9月4日至2009年9月20日。網上填報并提交成功、報送的書面材料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文檔內容一致的申請為有效申請。
網上填報備注:
1)登陸“上海科技”網(stcsm.sh.gov.cn),進入網上辦事專欄;
2)點擊《科研計劃項目課題可行性方案》受理并進入申報頁面:
-〔初次填寫〕轉入申報指南頁面,點擊"專題名稱"中相應的指南專題后開始申報項目(需要設置“項目名稱”、“依托單位”、“登錄密碼”);
-〔繼續填寫〕輸入已申報的項目名稱、依托單位、密碼后繼續該項目的填報。
3)有關操作可參閱在線幫助
十、書面申請材料一式3份,報送到上海市中國工程院院士咨詢與學術活動中心。書面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09年9月21日15:00時。
聯系地址:上海市中國工程院院士咨詢與學術活動中心
南昌路47號科學會堂(老樓)1111室
院士中心聯系人:何曉君、李祥太
聯系電話:63875151轉665,667
市科委基礎研究處聯系人:王滌松
聯系電話:23112523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