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上海市首批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9-05-15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各區縣科委:
為了營造激勵自主創新的環境,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鼓勵自主創新的具體政策,其中明確提出“建立財政性資金采購自主創新產品制度;建立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制度;建立認定標準和評價體系”。為貫徹落實《規劃綱要》及其配套政策的有關要求,建立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制度,國家科技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于2008年12月聯合發布了《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為我國自主創新產品的認定評價工作提供制度依據和方法指導,為鼓勵自主創新產品的相關優惠政策提供支撐和依據。上海市積極貫徹國家有關辦法精神、激勵自主創新產品的研究和應用的步伐,在2009年3月由上海市科委、發展和改革委、財政局聯合發布了《上海市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根據《管理辦法》規定,現就認真組織好上海市首批自主創新產品申報、認定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區縣科委根據《管理辦法》規定,認真組織自主創新產品的申報工作。
二、各區縣科委根據《管理辦法》規定,認真的組織對所轄區內企業申報自主創新產品的資料進行核查,對于不滿足《管理辦法》基本申報條件的,不予申報資格;對于不符合《管理辦法》填報要求的,應當退回重新填報,并在申報期內提交。
三、根據《管理辦法》規定,從今年起市科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將聯合定期編制《上海市自主創新產品目錄》。由于今年是首次編制《上海市自主創新產品目錄》,為確保入選產品的質量和水平,各區縣科委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從嚴掌握,在現有符合申報條件的產品中優先推薦具有重大技術突破,具有典型示范的產品。
四、各區縣科委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認真組織學習《管理辦法》和《<上海市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有關說明(試行)》,嚴格把關,規范地開展申報推薦工作,申報的材料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五、本批自主創新產品的申報起始日期為2009年5月15日,截止日期為2009年6月5日。網上填報和書面受理時間為2009年5月20日至2009年6月5日。
受理地址:上海市北京東路668號科技京城東2樓(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服務中心)。
聯系人
劉紅霞:53080900轉157
馬立軍 13901962097
?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