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人事(職改)部門:
根據《上海市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定與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相分離的暫行辦法》(滬人[1999]52號)以及有關文件規定的精神,為做好2006年度上海科學院計算機與信息技術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評審機構及評審范圍
上海科學院計算機與信息技術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本評委會負責對本市各企事業單位從事微電子技術、計算機應用、多媒體應用、網絡、系統集成以及電子商務等工作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
二、申報條件
1、符合《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中的工程師職務任職條件。
2、申報人具備與申報職稱一致或相近的專業,并在與所學專業相應的工程技術崗位上工作。
3、學歷和資歷要求:具有國家認可的大專畢業以上學歷,并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4年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碩士學位滿2年以上。
任職資歷計算日期至2006年6月31日前。
4、外語和計算機要求:除符合免試條件外,申報人須通過全國職稱外語和職稱計算機的考試。
5、不具備學歷、資歷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必須連續三年專業技術考核為優秀,在同級專業技術人員中業績突出并經本單位推薦。名額原則上不超過當年申報評審人數的5%。
6、外省市在滬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須符合國家和本市相關申報條件且取得《上海市居住證》滿一年以上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三、申報步驟
1、申報人員須如實填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申報表》、《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基本情況表》,并提交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書、現專業技術職務的論文、論著等相關證明材料。
2、打開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材料申報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申報材料信息并存入3.5寸軟盤。
3、經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檔案所在地人事部門審核,按要求填寫審核意見,加蓋公章后送至上海科學院職改辦或上海市人事局委托的職稱申報服務機構申報。申報時需帶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獲獎證書、專利證書等證書原件,審核后原件退還本人。
4、材料受理部門對申報材料逐項核實鑒別,對不符合申報條件要求或有爭議尚未核實的材料不予受理。
四、具體要求
1、在上海市人事局二十一世紀人才網(http://www.21cnhr.com)、上海科技網(http://stcsm.sh.gov.cn/)、上海科學院網(www.stas.org.cn)上,下載sky-setup并安裝。打開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材料申報系統,請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按要求如實填寫申報信息并保存至3.5寸清潔軟盤內。
2、申報材料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人事檔案保管單位)核實并加蓋公章或經公證機關公證。
3、材料申報信息軟盤一張(3.5寸),內含《申報系統的上報信息》、《送審材料目錄》、《制證信息表》。
4、在報送材料時,申報人應按附件一的要求整理申報材料。
5、不具備學歷、資歷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經本單位推薦并需進行任現職以來的專業答辯。
五、評審費用
評審費600元人民幣(含評議費、制證費),費用在報送材料時一同交付。
六、材料受理時間
2006年5月20日至2006年7月31日(雙休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七、材料受理地點
上海科學院職改辦 中山北路2668號35樓(聯合大廈)
聯系人:王錢榮 金楊
聯系電話: 62571595 62547480轉3502 3512
材料受理期間,申報人員對職改政策或評審申報材料等要求需要進行培訓或咨詢的,請與上海科學院職改辦聯系,我們將安排時間統一組織。
附:送審材料目錄(申報材料要求)
下載: 1.評審材料申報系統(基本情況表)
2.送審材料目錄
3.制證信息表
上海科學院職改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