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06年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6-04-12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滬科(2006)第155號
各區縣科委(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全國科技大會精神,進一步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增強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現將申請2006年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國家創新基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以下簡稱“上海市創新資金”)項目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與總體要求
1、申報對象必須符合《200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請須知》及《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規定。企業申報2006年度國家創新基金、上海市創新資金項目,其申報材料要求均以國家創新基金的要求為準,不再分類申報。
2、凡申報國家創新基金、上海市創新資金項目的企業必須經所在地區縣科委初審后推薦,區縣科委需向市科委提交推薦項目正式函件和創新基(資)金推薦項目匯總表(見附件)。
3、根據科技部創新基金管理中心《關于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聯合審查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2006年國家創新基金項目、上海市創新資金項目評審,采取科技部創新基金管理中心與上海市科委共同組織專家聯合評審。
二、支持方向
以2006年國家創新基金若干重點項目指南為導向,充分結合上海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向及各區縣產業結構布局特點,重點支持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光機電一體化、資源與環境、新能源與高效節能等六大技術領域項目和高技術服務業項目。詳細內容請見《200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若干重點項目指南》。
三、支持方式
根據國家創新基金2006年支持方式的規定與要求,上海市創新資金工作將與國家創新基金在支持方式上實現對接、聯動。
1、上海市創新資金項目
上海市創新資金以無償資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上海市創新資金支持的項目應是區縣科委已立項項目,區縣科委支持強度應是每項不少于25萬元;
2、國家創新基金項目
國家創新基金根據企業的不同特點和項目所處的不同階段,分別以無償資助、貸款貼息等不同資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詳細內容請見《200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請須知》。
四、申報程序
本年度申報國家創新基金、上海市創新資金項目的企業,均需在國家創新基金網站(http://www.innofund.gov.cn)的網絡工作系統上進行網上注冊和申請材料填寫,詳細程序可登錄國家創新基金網站或咨詢受理單位。
五、申報時間:
1、企業申報項目時間:
(1)電子信息、光機電一體化領域項目,自通知之日起至6月15日截止;
(2)除電子信息、光機電一體化領域以外的項目,自通知之日起至6月20日截止;
2、各區縣科委推薦項目匯總表報送時間:6月23日截止。
六、受理單位:
上海市科委確定“上海火炬中心”、“上海浦東生產力促進中心”作為面向全市創新基(資)金項目申報受理的服務機構。
1、上海市火炬中心項目受理部:
上海市欽州路100號2號樓305室,聯系電話:54065186、54065187
網址: http://www.innofund.sh.cn
2、上海浦東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項目管理部:
浦東張江春曉路350號南樓413室,聯系電話:50274958
特此通知。
附件:創新基(資)金項目推薦匯總表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