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浙江省科學技術廳,江蘇省科學技術廳關于聯合開展長三角重大科技項目攻關的公告
發布時間:2004-06-25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200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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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關于聯合開展長三角重大科技項目攻關的實施細則
2、長三角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關鍵、共性技術聯合攻關項目申請表(2004年7月1日新版)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2004年5月12日
根據”長三角區域創新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2004年工作計劃任務分解落實方案”以及”長三角區域創新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第一次會議紀要”的有關精神,為促進兩省一市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聯合,合作開展長三角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提出如下實施細則:
一、開展聯合攻關的目的
集成兩省一市的科技資源,提高科技資源的配置效率,加強對長三角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提高科技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率,增強長三角區域的競爭力,促進長三角地區經濟和社會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聯合攻關項目的選擇原則
1、具有共同研究基礎,合作基礎良好。
2、聯合攻關的技術屬于長三角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中急需解決的、具有重大突破性帶動作用的重大關鍵、共性技術,并能實現產業化。
3、聯合攻關項目選擇范圍包括制造業、服務業、農業、海洋經濟,以及資源、生態、衛生等社會發展領域。
三、聯合攻關團隊的組成
1、聯合攻關團隊須由跨兩省一市行政區域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組成;
2、聯合攻關團隊須明確第一責任單位;
3、聯合攻關團隊的第一責任單位須明確項目負責人。
四、項目申報受理、立項審批和管理驗收
1、兩省一市科技管理部門聯合在本區域主要媒體(報紙和網站)同時發布項目申報公告。
2、根據申報公告,由第一責任單位向所在省(市)科技管理部門申報。
3、兩省一市科技管理部門聯合組織專家組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并共同審定資助項目和各自的資助額度。
4、項目實施管理采用合同制,并由項目第一責任單位所在省市科技管理部門負責,項目驗收由兩省一市科技管理部門共同組織專家組驗收。
5、項目中期檢查聘請獨立檢查人。獨立檢查人根據項目合同確定的進度、目標、質量等要素進行中期檢查。為保證項目檢查公平、公正,由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門安排獨立檢查人必要的工作經費。
五、經費資助原則
1、2004年兩省一市各自安排專項經費333萬元。
2、每個項目資助額度為80-100萬元。資助原則為6:2:2。如項目由兩個行政區域中的單位承擔,資助80萬元,其中項目第一責任單位所在地資助60萬元,參與單位所在地資助20萬元;如項目由三個行政區域中的單位承擔,資助100萬元,其中項目第一責任單位所在地資助60萬元,參與單位所在地各資助20萬元。
3、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門在專項經費中各提取10%的管理費,用于聯合評審、中期檢查、項目驗收等工作的費用。
六、工作內容及任務分解
1、2004年項目數限額9項,每個省市最多3項。
2、項目評審專家由兩省一市各推薦3位。
3、審批立項會議由兩省一市科技管理部門聯合組織。
七、時間安排
2004年4月:兩省一市科技管理部門第一次工作會議,討論研究兩省一市重大科技項目聯合攻關工作方案。
2004年5月:完成制訂實施細則和項目申報公告。
2004年6月:在“長三角科技中介論壇”和兩省一市主要媒體上同時發布項目申報公告。
2004年7月:項目申報和受理。
2004年8月:組織專家評審。
2004年9月:確定資助項目。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200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