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新技術企業:
根據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上海市信息化辦公室《關于進一步簡化通過認定的“軟件企業”申請認定“市高新技術企業”有關程序的通知》[滬科合(2004)第008號]文精神,對已通過上海市信息化辦公室批準的軟件企業(含集成電路企業),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和具有知識產權的,并要求獲得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稱號的企業,本著簡化程序的原則,經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產品)認定辦公室對企業申報材料核準后,報請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產品)認定領導小組批準,認定匯豐數據處理(上海)有限公司等23家企業為2004年度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
特此通知 附件:2004年度第一批軟件企業(含集成電路企業)為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名單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