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委、辦、局、集團公司,中科院上海分院,上科院,各區縣科委、計經委:
2004年度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含跟蹤調查)工作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實施“科教興市”主戰略這一目標,重點認定電子與信息技術、生物工程和新醫藥技術、新材料及應用技術和傳統產業改造中應用新工藝、新技術等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有效手段,支持具有創新能力和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推進“知識生產中心、知識服務中心和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的建設步伐,進一步提高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水平和規模效益,促進企業制度創新、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
根據《關于實施〈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的通知》〔滬科合(2001)第015號〕有關精神,為方便企業,簡化審批程序,明確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工作為每二年進行一次,今年對2003年度批準的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含復審合格的)不再進行年度復審。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已認定的市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動態,并更好地做好服務工作,對1917家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進行跟蹤調查。
2004年對要求新申請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將積極推行網上申報和審批,為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對企業的服務,并對經認定的軟件企業仍繼續實行簡化審批程序的制度。各主管部門根據
《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和有關《認定工作部分指標調整的通知》的要求,今年跟蹤調查企業按企業總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進行驗收審核,各主管部門應切實做好企業申報初審工作。
工作要求:
1、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本著質量第一、寧缺勿濫的原則,嚴格按2001年市政府批準并頒布施行的《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進行操作。對無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企業不予受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認真做好新認定企業的材料申報、審核工作,不夠認定標準條件的,不予認定。
2、2003年認定批準(含復審合格)的企業必須填報情況跟蹤表,并遞交2003年度營業執照、財務年度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損益表)、主要專利(軟件登記)、質量認證,企業盡可能提供有關誠信資質證明復印件(納稅信用、財務會計信用、工商評價或具有資質的誠信公司出具的有關誠信資質證明),跟蹤調查表等有關材料由各主管部門初審后,原則上要求通過網絡傳遞到認定辦進行審核。
3、2004年度新認定的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仍根據滬科合(2001)第015號“關于實施《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的通知”有關精神進行網上申報,除按認定辦法規定所需申報材料外,另外附主要專利(軟件登記)、質量認證,并盡可能提供有關誠信資質證明復印件(納稅信用、財務會計信用、工商評價或具有資質的誠信公司出具的有關誠信資質證明),由各主管部門初審后,原則上要求通過網絡傳遞到認定辦進行審核。
4、為穩妥推行申報(含跟蹤調查)工作順利開展,今年在積極推行網上申報的同時,要求企業仍按高新技術企業申請須知報送二套完整的材料(蓋紅章),其中一份經認定辦審核后退回企業,另一份市認定辦存檔留用。
5、有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含跟蹤調查)工作辦法、企業跟蹤調查表和新申請簡表等表式申請表和有關通知等均在上海科技網上公布。
工作時間安排:
1、高新技術企業跟蹤調查工作從3月10日開始至6月30日結束,各主管部門于5月30日前初審后將意見送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并在企業報送的材料上簽字蓋章后送至上述辦公室。
2、對新申請企業的認定工作從3月10日開始至10月31日結束,各主管部門將申報企業材料初審后送至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均蓋紅章)。
上海科技網網址:
stcsm.sh.gov.cn
附件:
2004年度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情況跟蹤表
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
200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