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04年度國家級星火計劃項目的申報要求
發布時間:2003-10-23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全國星火計劃工作會議的總體部署,適應新時期新階段國家星火計劃重點方向、主要任務的戰略性調整,進一步實施《“十五”星火計劃發展綱要》,現提出2004年度國家級星火計劃項目申報要求。
一、總體要求
2004年度國家級星火計劃項目申報工作要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的“把解決好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指示精神,根據全國星火計劃工作會議的總體部署及《“十五”星火計劃發展綱要》,圍繞星火計劃新時期新階段“科技服務三農,全面建設小康”的指導方針,以促進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有效增加農民收入和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為目標,以統籌城鄉經濟發展、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走農村新型工業化道路、提高農村勞動者的整體素質為主要任務,調整星火計劃實施重點,完善星火計劃管理方式,實施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和星火培訓等專項行動。
二、支持重點
1、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圍繞五大作物、主要出口農產品、優勢農產品等主要農產品集聚產業,推進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2、星火科技培訓。加強部門協作,以提高農民整體素質、推進農民知識化進程為目標,廣泛開展農民工和農村勞動者科技培訓和技能培訓,加快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促進農民增收。
3、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突出重點,集成力量,重點支持一批有利于農業和農村經濟戰略性調整、有利于主要農產品集聚產業發展、有利于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村小康建設、有利于增加農民收入和提高農業國際競爭力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4、鄉鎮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重點支持鄉鎮企業技術改造,引導企業廣泛采用先進技術、設備和工藝,促進產品更新換代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進農村工業集聚產業發展,提高鄉鎮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三、支持原則
科技部將遵循以下原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審,擇優支持。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和行業發展的有關規定,有利于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
2.有利于科技進步,提高農村勞動者素質,擴大農民就業,增加地方財政和農民收入;
3.有利于推動東西部地區優勢互補合作,對地方經濟或行業發展具有帶動和輻射作用;
4.有利于恢復或保護生態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
5.有利于集聚產業發展,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提高星火技術密集區、星火產業帶、小城鎮建設和區域性支柱產業建設的效益和質量;
6.有利于提高出口創匯能力,促進外向型經濟發展;
7、對列入國家星火計劃,科技成果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家有關專門機構鑒定或認定、具有核心知識產權的項目,在申報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時給予優先支持。
屬于下列情況的不予支持:
1.不利于環境保護和資源可持續利用;
2.國家產業政策和技術政策限制發展;
3.一般性技改或擴建等生產性項目;
4.申報材料與申報程序不規范。
四、組織申報
1.按照《星火計劃管理辦法》的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廳(科委、科技局)、有關部門科技司(局)負責組織本省(市、區)、本部門申報2004年度國家級星火計劃項目。
2.各省(市、區)、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單位對申報的項目要按照重大項目(對地方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產業,1-2項)、重點項目(占項目總數的10%左右)和一般項目進行評審、分類、排序、匯總上報。
3.2004年度國家級星火計劃項目申報材料一式六份統一寄送科技部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并通過網絡同時報送電子版,科技部星火計劃辦公室負責組織評審確定。各地應認真審核申報內容,嚴格按照申報系統要求輸入項目信息,并確保錄入項目內容的準確性。申報的項目數量原則上不突破2003年下達的項目數。
五、聯系方式
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 孫曉明、王強
電話:010-68529091,68510207
科技部農村與社會發展司:李增來、胡京華
電話:010-68512151,68515544-1412
申報郵箱:cnsp@cnsp.org.cn
下載:
相關資料和軟件
相關通知:關于組織申報2004年度國家有關科技計劃項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