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04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與評估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3-10-29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各有關委、辦、局,控股(集團)公司、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學院、各區、縣科委及有關單位:
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是國家科技計劃體系中科技產業化環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政策性引導的科技計劃。它旨在促進新產品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營造科技產業化環境,提高企、事業單位技術創新能力,促進我國產業結構的優化和產品結構的調整,增強我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根據國家科技部國科發計字[2003]329號文(見附件一),今年國家新產品計劃將進一步貫徹“創新、產業化”的方針,繼續采取國家政策引導和財政補助措施。現將組織2004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與評估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
1、凡在本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開發和試制符合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支持范圍的產品的企、事業單位均可申報。
2、聯合研制開發或生產的單位,在明確了所申報新產品的產權后,可單獨或聯合申報。
3、通過技術轉讓獲得新產品生產許可的單位,可單獨申報或與原技術持有單位聯合申報。
二、支持重點
2004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重點支持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對行業共性技術有較大帶動作用,積極研究、制定或采用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技術標準的新產品開發和試制工作。特別加強對裝備制造業和能夠促進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新產品的支持。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將進一步加強與其它科技計劃的銜接與配合,優先支持“863”計劃、科技攻關計劃重大科技專項相關成果的產業化項目,特別是原創性新產品,充分發揮產品創新在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中的帶動作用。
三、申報內容、程序和時間
1,申報2004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各單位應按《國家重點新產品申報指南(2004)》,(以下簡稱《指南》,見附件二)要求提交相關的申報材料一式六份,分別裝訂成冊(申報表在前,附件在后),報送所屬主管部門。
2、各主管部門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應嚴格進行初審,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將其與上報材料和報送項目申報表錄入計算機軟盤一式二份于2003年11月20日前統一報送到上海市新產品計劃項目受理辦公室。上海市新產品計劃項目受理辦公室地址:上海計算機軟件技術開發中心(上海市科技創業中心孵化基地7樓,欽州路100號,欽州路、滬閔路口)。
市科委發展計劃處聯系人:葉卓麟、楊建群
電話:63212810-2502、2501
上海市新產品計劃項目受理辦公室聯系人:李志成、祁雯華、張申
電話:64367128
3、2004年度將繼續開展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評估工作。經科技部批準,2001年以來上海市已作為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備案試點省市。市科委今年將繼續委托上海科技咨詢有限公司按照國家重點新產品評估規范組織評估。對評估通過的項目,由市科委進行審定、匯總后,上報科技部。
四、注意事項
1、對曾經列入《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的項目,不得再次申報;同一項目不得以不同名稱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包括同一年度申報火炬計劃、星火計劃、科技成果推廣計劃、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開發性計劃的項目);同一項目不得向上海市其它委辦同時申報。
2、申報2004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采用網上申報和書面申報并行方式,操作程序如下:
(1)網上申報
2004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必須通過新產品網站報送申報表的電子數據.申報單位的申報軟件及其相關文件可在科技部的新產品網站的相關欄目中下載或在“上海科技”網站的相關欄目中下載。申報單位錄入、打印申報表,經認真校對,確認數據無誤后,方可按規定格式導出錄入的數據,并發至上海市新產品計劃項目受理辦公室網站電子信箱。
申報單位不要直接向科技部發送電子數據,由市科委統一向科技部發送上海市2004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電子數據。
(2)書面申報材料
書面申報表要求按A4紙打印,由科技部提供的申報軟件錄入、打印。申報表中申報單位、產品型號務必填寫準確,必須與電子數據完全一致,經確認無誤后導出數據到軟盤中一式二份。全套書面申報材料必須按《指南》要求一式六份。
3、全套書面材料裝訂順序為:申報材料封頁、項目申報材料清單、申報表、必備附加材料和輔助附加材料。
請各主管部門接到通知后,抓緊組織好2004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申報工作。
附件:1、《關于組織申報2004年度國家有關科技計劃項目的通知》國科發計字〔2003〕329號文
2、《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申報指南(2004)》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〇〇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