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04年度國家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劃項目的申報要求
發布時間:2003-10-23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2004年國家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劃(以下簡稱“推廣計劃”)將繼續按照國家科技產業化環境建設的總體要求,采取國家政策引導和爭取有關銀行貸款支持的措施,重點支持一些提升傳統產業和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有重大影響的共性技術,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顯著的社會公益技術,有計劃、有組織、有重點地推廣,以實現規模效益。為做好本年度推廣計劃項目的申報、評審、認定工作,現提出有關申報要求通知如下:
一、 基本原則
1.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技術政策,對行業技術進步有促進作用;
2. 技術先進成熟、適用性強,經濟、社會、生態效益顯著;
3. 技術覆蓋面廣、輻射力強,能跨行業、跨地區應用;
4. 有利于技術研究推廣中心及推廣基地發展的創新性技術成果;
5. 有利于成果推廣環境建設。
二、 重點領域
信息技術領域:重點支持科技成果推廣信息平臺建設和信息技術在傳統產業中的應用等;
節水技術領域:重點支持工業節水和農業節水技術,提高水資源的有效利用技術;
能源技術領域:加強新能源與能源先進技術的推廣,以及提高生產效率、降低能耗的新技術;
環保技術領域:重點支持有利于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技術,為改善生態環境做出積極貢獻;
農業現代技術領域:有利于農產品深加工的共性技術,農作物、畜禽、水產、林業新品種及其配套技術,促進農民增收和有利于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的實用技術。
三、 立項程序和要求
1.由各地方科技廳(科委)和有關部門科技司(局)組織本地區、本部門的基層單位申報項目。申報單位應填寫《國家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劃項目申請表》(簡稱《申請表》),申報的其它附件材料包括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或其它視同鑒定證明、行業準入證明、檢測報告、專利證書及用戶使用報告等。
2.各地方和部門對申報的項目組織審查、簽署意見后,將項目《申報表》及其它申報材料一式2份,《國家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劃推薦項目匯總表》及軟盤(應嚴格按照推廣計劃項目申報系統要求填報)一份,統一報送至中國科技信息研究所538室。
3.各地方和部門在申報項目的同時,應確定1~2項重點項目。重點項目要求:a. 具有良好的推廣前景和顯著的社會經濟效益;b. 能夠充分調動地方或行業、部門的推廣積極性;c.具有明確的推廣應用實施辦法;d. 當地應具有良好的配套措施或條件。
4.科技部將對各地方和部門申報的項目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四、 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陳文翃、沙椿泰
聯系地址:北京市復興路15號 中國科技信息研究所538室
郵政編碼:100038
聯系電話:(010)68517227,68515544-2538
申報郵箱:cgtg@csta.org.cn
下載:
相關資料和軟件
相關通知:關于組織申報2004年度國家有關科技計劃項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