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定與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相分離的暫行辦法》(滬人[1999]52號)以及有關文件規定的精神,為做好工程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現將2003年度申報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審機構
1、上海科學院計算機與信息技術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
2、上海科學院新材料與能源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
3、上海科學院中級綜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
二、申報評審范圍
1、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專業——本市各企事業單位從事微電子技術、計算機應用、網絡、系統集成、電子商務等技術的專業人員。
2、材料與能源專業——本市各企事業單位從事新近發展或正在研制具有優異性能或特定功能的材料、新型無機非金屬材料、新型有機合成材料、新型金屬和合成材料、材料測試評價共性技術以及能源研究、開發與應用的專業技術人員。
3、綜合專業——本市各企事業單位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光電子技術、儀器儀表、生物工程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申報條件及要求
1、符合《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中的工程師職務任職條件。
2、學歷:具有國家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3、資歷:獲碩士學位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在助理工程師崗位任職滿二年以上:獲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大學專科畢業,在助理工程師崗位任職滿四年以上。
4、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申報人須通過全國職稱外語B級和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的考試。
5、不具備學歷、資歷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須連續三年考核為優秀,在同級專業技術人員中業績突出并經本單位推薦。
6、轉系列評審:須在現專業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申報平轉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
7、外省市在滬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須符合國家和本市相關申報條件且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四、申報評審程序
1、材料準備:申報人在報送材料前須按要求如實填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申報表》、《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基本情況表》并按照附件一的要求準備材料。
2、材料受理:材料備齊后,經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檔案所在地人事部門審核,并按要求填寫審核意見、加蓋公章后,送至上海科學院職改辦申報,屬外系統的可送交上海市人事局委托的職稱申報服務機構。申報時需帶學歷、資格證書、聘書、獲獎證書、專利等證書原件,核對后即交還本人。
3、材料審核:材料受理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整理、初審,對不符合申報要求的材料,通知申報人及時糾正,對申報條件不夠的將不予受理。
4、評審:被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需進行任現職以來的工作答辯,再由評委根據其工作業績等情況予以評審。
5、評審通過后,通知申報單位或申報人,并發給市人事局統一印制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五、評審費用
評審費為500元人民幣,費用在報送材料時一同交付。
六、申報時間、地點
申報人須在6月20日至7月20日期間,將申報材料送至欽州路100號五樓上海科學院職改辦。
聯系人: 王錢榮 聯系電話: 64703918—538
本通知及附件一和二表同時在上海科技網、上海市科技創業中心網和上海科學院網網上公布、下載。
附件:1、送審材料目錄及要求
?2、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基本情況表(下載)
上海科學院職改辦
二OO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