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2-06-19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滬科技市字(2002)第012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新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中發[1999]14號)的精神,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1999]273號”文的要求,各單位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合同可以免征營業稅現就有關具體事項說明如下:
1、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簽訂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合同必須使用市科委、市工商局聯合監制的技術合同規范文本。
2、與技術開發、技術轉讓相關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也可以享受免征營業稅。
3、技術合同簽訂生效后必須到相關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認定登記后才能享受有關優惠政策,非技術類的合同不能享受優惠政策。
附件: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的地址及電話一覽表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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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技術市管理辦公室
二00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