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重點項目《面向融合網絡的大規模接入匯聚路由器關鍵技術研究與產業化應用》課題申報指南
發布時間:2010-09-26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一、項目總體目標
在國家推進三網融合總體方案指導下,在“十五”863計劃重大專項“高性能寬帶信息網”核心技術成果大規模接入匯聚路由器(ACR)技術體系基礎上,進一步研究ACR在三網融合背景下的關鍵技術,完善ACR技術體系并形成行業或國家標準,研制支持多方式全業務一體化的ACR設備,建立試驗演示環境,開展規模化應用示范,聯合國內優勢單位組建產業聯盟,攻克ACR在大規模產業化生產和應用中的相關問題,推動ACR產業化應用,使得ACR產品成為全國匯聚路由器市場的主流設備,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為實現我國三網融合戰略目標和推動信息產業的發展做出貢獻。
二、項目研究內容
考慮三網融合后寬帶接入業務發展需求,本項目研究內容根據ACR體系結構特點分為六個部分:1)研究面向融合網絡的ACR體系結構與技術標準;2)針對融合網絡需求,研究包括用戶接入與業務控制技術、設備管理技術、多種接入方式一體化支持技術、服務質量保證技術、業務與用戶的安全保證技術在內的一系列關鍵技術,為構建實現三網融合的新型網絡提供技術支撐;3)研究ACR測試技術,形成測試規范,測試驗證ACR設備的功能與性能指標和組網性能;4)研究開發包括ACR交換主機(ACR-S)、ACR擴展用分復用單元(EMD)、ACR遠端接口單元(RIU)在內的大規模接入匯聚路由設備;5)開展支持多種接入方式組網試驗;6)根據三網融合業務開展現狀,開展全業務創新應用示范。
三、課題設置
本項目設置如下四個課題:
1、課題一:ACR總體技術、標準研究與測試;
2、課題二:支持多種接入方式的ACR設備開發與產業化;
3、課題三:支持精細化業務管理的ACR設備開發與產業化;
4、課題四:ACR創新應用示范。
四、實施期限
本項目實施年限為2年10個月,從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
五、項目經費
本項目經費預算6900萬元,其中擬安排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經費3400萬元,承擔單位配套3500萬元。
課題一:總經費300萬元,全部由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經費支出;
課題二:總經費2700萬元,其中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經費1200萬元,承擔單位配套1500萬元;
課題三:總經費2700萬元,其中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經費1200萬元,承擔單位配套1500萬元;
課題四:總經費1200萬元,其中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經費700萬元,承擔單位配套500萬元。
六、申報內容
此次公開發布的項目課題申請指南,涉及2個課題,即:
課題二:支持多種接入方式的ACR設備開發與產業化,擬安排經費2700萬元,其中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經費1200萬元,其余1500萬元由承擔單位配套解決;
課題三:支持精細化業務管理的ACR設備開發與產業化,擬安排經費2700萬元,其中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經費1200萬元,其余1500萬元由承擔單位配套解決。
七、申請管理
1.本項目在科技部指導下由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組織實施。
2.根據《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遵循“公開申報、專家評審、擇優委托”的原則,選擇承擔單位。
3.申請內容應在指南所設課題范圍之內,并以課題為單位申請。
八、申報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1.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資產負債率低于60%、無不良行政處罰或違法記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內資或內資控股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業單位等,均可單獨或聯合申報,不接受個人申請。
2.申報單位應對某一課題整體研究內容進行申報。聯合申請單位各方應簽訂聯合申請合作協議,明確規定各自所承擔的研究內容和責任。課題牽頭申請單位對聯合申請各方的申報資格進行審核。經有關部門科技司或所在省(市、自治區)科技廳(委)審定后,進行申報。
3.課題承擔單位要具有從事相應科研課題的研究基礎,具有相應課題研究方向相關的前期研究積累,包括高水平的科研隊伍、較全的研究設施、良好的研究業績、較強的示范推廣能力等必要的實施條件。鼓勵科研單位、高等院校和企業以產學研結合的方式聯合申報課題,實現責任和風險共擔、知識產權和利益共享。
4.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年齡不超過60周歲,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無不良科研行為。課題負責人用于本課題研究時間不少于本人工作時間的60%,在國內工作時間每年不少于9個月。
5.所有課題申請人均不得參與兩項以上本項目課題的申報,且只能主持申報一項本項目課題。課題申報單位(包括聯合申報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報人,對同一個課題不得進行重復或交叉申報。
6.申報單位經費須專款專用,設立單獨賬簿,獨立核算,并保證配套資金及時到位,保障課題研究工作的順利實施。
經形式審查,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申請書視為無效申請,將不參與專家評審。
九、申報文件的編制與遞交
1.文件編寫:以中文編寫,要求語言精煉,數據真實、可靠。
2.文件規格:一律用A4紙,仿宋體四號字打印并裝訂成冊,一式20份,同時附上電子版。申請書按統一格式編寫。
3.課題申報書及有關資料應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全部申請文件須包裝完好,封皮上寫明申請課題、申請單位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聯系人。
4.相關附件材料包括:
(1)申請函;
(2)申請單位〔人〕資格審查文件;
(3)申請單位承諾函;
(4)申請單位資信證明;
(5)申請單位自籌資金保證書;
(6)聯合申請合作協議;
(7)申請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
(8)近兩年度資產負債表與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
(9)成果查新證明(必須由國家或部省級權威部門出具);
(10)申請材料一覽表。
6.申報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開始,申報單位須根據《課題申報指南》要求參與申報活動。《課題申報書》及相關的附件可從科技部網站(www.most.gov.cn)上下載。
7.只接收在申請截止日期前由申請單位面交或郵寄的申請文件。寄達時間以上海市郵局簽收日為準。申請文件在郵寄過程中出現的遺失或損壞責任自負。
寄達申請文件的截止日期:2010年10月20日17時整
寄送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號813室
郵編:200003
十、未盡事宜參照國家有關科技管理辦法執行。
十一、聯系人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信息技術處
聯系人:繆軍
電話:021-23119541,1330191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