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創新行動計劃”2009年度上海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指南
發布時間:2009-06-01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為貫徹落實國家和上海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及上海市“十一五”科技發展規劃,進一步加強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特發布本指南。
一、建設內容
建設目標:強化本市相關領域的應用技術供給能力,固化并形成共性技術研發與推廣的實地,促進共性技術擴散,培育本市輸送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籌建的后備力量。
建設內容:重點支持建設信息領域中的移動電話設計、電子射頻標簽、醫療信息化、基礎軟件、物流信息;先進制造和材料領域中的電站裝備材料、集成電路設備與材料應用、煤基多聯產、鐵路控制技術、鎂合金應用、高溫超導傳輸線;社會發展領域中的城鎮廢棄物和工業固體廢舊物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道路交通智能系統;生物醫藥和農業領域中的免疫診斷試劑、現代中藥創新、水產養殖、可控環境農業、乳業生物等,搭建公益性和共性技術研究的公共服務平臺,提升本市的持續科技創新能力。
籌建期限: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請條件
1、按照《上海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與管理辦法(暫行)》〔滬科(2006)第17號〕中的申請條件。
2、優先支持企業、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聯合共建上海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多家單位聯合申請時,應在申請材料中明確各自承擔的工作和職責,并附上合作協議或合同。
3、申請單位在該技術領域具有雄厚的科研實力,承擔并完成過國家項目(重大科技專項、科技支撐計劃、“863”計劃)或本市重大科技任務,在本市同行業中是公認的學術和技術權威,在國內外有一定影響。
4、申請單位和工程中心必須加盟上海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在籌建中用政府資金(含部分)購買的儀器設備必須對社會開放,對外能提供服務。
三、申請方式
1、凡符合要求、有意承擔建設任務的法人單位均可以從“上海科技”網站()上進入,仔細閱讀《上海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與管理辦法》,下載相關表格,按要求認真填寫《上海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申請報告》(附件1)。
2、市科委在收到書面材料的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形式審查,如不符合申報要求或缺少相關材料的,將予以退回或要求在規定期限內補齊。
3、本指南申請起始日期為2009年6月1日,截止日期為2009年6月12日。籌建申報時需提交書面各一式4份,并通過“上海科技網站”提交所有內容。書面材料集中受理時間為2009年6月11日至6月12日,每個工作日9:30-17:00。所有書面材料請采用A4紙雙面印刷,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
4、網上填報備注:
(1)登陸“上海科技”網(http://stcsm.sh.gov.cn/),進入網上辦事專欄;
(2)點擊《科研計劃項目課題可行性方案》受理并進入申報頁面:
-【初次填寫】轉入申報指南頁面,點擊“專題名稱”中相應的指南專題后開始申報項目(需要設置“項目名稱”、“依托單位”、“登錄密碼”);
-【繼續填寫】輸入已申報的項目名稱、依托單位、密碼后繼續該項目的填報。
(3)有關操作可參閱在線幫助。
四、聯系方式
書面資料送達地址:上海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管理中心(上海市欽州路100號2號樓4樓);郵編:200237
聯系人:斯海雄、王渭;聯系電話:23112533、54065077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