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08年上海市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8-01-22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滬科(2008)第010號
各有關單位:
為選拔培養一批進入世界科技前沿和推進上海產業跨越發展的優秀科技人才,進一步加強上海領軍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市科委啟動2008年度上海市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A、B類)項目的申報工作。請有關單位認真組織。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科帶頭人計劃(A類)面向在滬高校、科研院所(包括上海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等科研單位的杰出科技人才,申請者須在2005年1月1日前進入申報單位,一般應有主持國家級重大重點項目的經歷。
二、學科帶頭人計劃(B類)面向在滬企業(包括轉制的科研院所)的科技領軍人才,申請者所在企業須在2005年1月1日前注冊成立且注冊資本金在1000萬元(含)以上。
三、2008年學科帶頭人計劃將繼續支持“聯合”申請的“產學研”項目。“聯合”申請中,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單位人員申請“A類”計劃,圍繞企業急需研發項目開展應用基礎研究;對應企業科技人才申請“B類”計劃,開展應用研究和產業化研究。“聯合”申請項目(包括A類和B類)須在項目申請可行性方案中“國內合作形式和合作單位意見”一欄中注明“聯合申請”,并填寫聯合申請對方的項目名稱、申請單位和申請人等信息。申請單位(區縣)還須在“上海市科技人才計劃項目申請匯總表”備注一欄中注明“聯合申請”項目。
四、2008年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將強化與重大項目的聯動,進一步推進項目、基地、人才相結合,支持的重點為:
1、國家和上海市重大重點項目承擔單位和團隊中的杰出科技人才;
2、國家、各部委以及上海市重點科研基地中的杰出科技人才;
3、“聯合申請”產學研項目中的杰出科技人才。
五、申請條件請參照《上海市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管理辦法》和《上海市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B類)管理辦法》。申請者須具有上海市戶籍或上海市居住證,且與申報依托單位工作合同期限覆蓋本計劃項目的執行期限。申請者須2005年1月1日前來滬進入申報依托單位工作,且每年在滬實際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
六、每人限報一項,且A、B計劃不可兼報。已獲得上海市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資助或已獲市科委其他人才計劃資助尚未結題的人員不能申請。
七、為了提高申報項目質量,08年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實行限項申報。
1、A類:單位(以法人單位計)遴選后的項目申請數量不超過2005-2007年獲得優秀學科帶頭人計劃(A類)項目數總和,不足2項的可申請2項。
2、B類:由各區縣、企業集團自行組織遴選,擇優向市科委統一申報,其中非中央直屬、非市屬企業的申請者須經所在區縣科委審核遴選后推薦申報。
八、申請者在“上海科技”網站()填報《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科研計劃項目課題可行性方案》(人才計劃版),在線打印后連同附件材料,送交所在單位(區縣)審核。所在單位(區縣)應認真審核,如實填寫相關意見并加蓋公章,報送材料時須提交加蓋公章的“上海市科技人才計劃項目申請匯總表”2份。
九、課題執行年限為2年,須在2010年9月30日前驗收。項目資助強度在40-50萬元。
十、網上填報時間為2008年2月14日至2008年3月10日。網上填報并提交成功、報送的書面材料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文檔內容一致的申請為有效申請。
十一、書面申請材料一式3份,報送到上海市中國工程院院士咨詢與學術活動中心。書面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08年3月11日16:00時。
十二、網上填報備注:
1)登陸“上海科技”網(),進入網上辦事專欄;
2)點擊《科研計劃項目課題可行性方案》受理并進入申報頁面:
-【初次填寫】轉入申報指南頁面,點擊"專題名稱"中相應的指南專題后開始申報項目(需要設置“項目名稱”、“依托單位”、“登錄密碼”);
-【繼續填寫】輸入已申報的項目名稱、依托單位、密碼后繼續該項目的填報。
3)有關操作可參閱在線幫助
聯系地址:上海市中國工程院院士咨詢與學術活動中心
南昌路47號科學會堂(老樓)1111室
院士中心聯系人:何曉君、蒯本君
聯系電話:63875151轉665,676
市科委基礎研究處聯系人:曹宏明 王冬妹
聯系電話:23112524、23112530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科技人才計劃項目申請匯總表?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