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重點新產品計劃申報指南(2005年度網上評審試行版)
發布時間:2005-04-15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編 寫 說 明
在總結上海市重點新產品計劃(以下簡稱“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受理、專家集中書面評審、計劃立項、項目跟蹤等管理經驗的基礎上,結合上海市科委推行電子政務,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現政府科研計劃立項的公平、公正,今年新產品計劃試行網上評審。
為了加強對新產品計劃網上評審試行工作的指導,便于有關委、辦、局、控股(集團)公司、中科院上海分院、上科院、區、縣等主管科技部門、企業和事業單位,了解新產品計劃支持重點、支持范圍、立項原則以及對項目申報材料和申報方式等要求,特編寫《上海市重點新產品計劃申報指南(2005年度網上評審試行版)》,供有關單位在組織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時遵照執行。
本申報指南及相關文件、軟件,可在上海科技網站:的相關欄目瀏覽和下載。
一、計劃概述
上海市重點新產品計劃(以下簡稱“新產品計劃”)是上海科技計劃體系中科技產業化環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政策性引導的科技計劃。它以“加強引導、鼓勵創新、扶持重點、營造環境”為指導思想,通過政策性引導和扶持,促進新產品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推動企、事業單位自主創新,提高企、事業單位技術創新能力,增強產品核心競爭力,帶動本市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和產品結構調整,增強本市產品的國內、國際競爭力。
(一)支持重點
2005年度新產品計劃將進一步貫徹“創新、產業化”方針,繼續采取政策引導和擇優財政補助措施,引導和支持企事業單位和科研單位的新產品開發、試制及產業化工作。
2005年度新產品計劃重點支持:
1、 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對本市行業共性技術有較大帶動作用,以及對本市重點產業發展具有整體影響和基礎作用的高新技術產品;
2、 積極研究、制定或采用國際標準、國內外先進技術標準,并創建國際、國內品牌的新產品;
3、 裝備制造業的新產品及其換代產品和在引進消化吸收基礎上的創新產品;
4、 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對提升本市傳統產業具有重大意義的新產品;
5、 推動社會公益事業發展、保障人民健康和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的新產品;
6、 節約資源和改善環境、發展本市循環經濟起重大作用的新產品;
7、 促進解決“三農”問題的新產品;
8、 支持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所急需的新產品;
9、 “863”計劃、科技攻關計劃及重大科技專項相關成果的產業化項目,特別是原創性新產品和集成創新性新產品。
市科委將通過專家網上評審和市科委審定,對符合重點支持范圍的新產品頒發《上海市重點新產品證書》,并將列入本年度上海市重點新產品計劃的項目,向市政府推薦為政府采購目錄。同時,擇優選擇部分重點新產品,下達一定數額的新產品研發補助經費。
(二)有關概念
★ 新產品:采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研制的全新型產品,或應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在結構、材質、工藝等任一方面比老產品有重大改進,顯著提高了產品性能或擴大了使用功能的改進型產品。
★ 上海市重點新產品:在本市首次研制或在同類產品中性能突出,符合本市產業、技術和相關行業政策,由上海市科委認定列入上海市重點新產品計劃的新產品。
★ 新產品計劃重點項目:在已被認定的上海市重點新產品中擇優選出的,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有自主知識產權,已產業化或有產業化潛力,市場前景好,屬于本市重點發展領域和高新技術產業,對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貢獻大,給予新產品研發補助經費的項目。
(三)支持范圍
新產品計劃優先支持范圍:
★ 高新技術領域產品:電子與信息、生物與醫藥、新材料、光機電一體化、新能源與高效節能、環境保護與資源利用、航空航天及城市交通、都市農業、公共健康與信息安全、公共安全、其他高新技術產品;
★ 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的新產品,特別是原創型新產品;
★ 對國民經濟基礎產業、本市支柱產業發展具有重大促進和帶動作用的新產品;
★ 本市與國家重大科技專項計劃配套的重大項目的新產品;
★ 本市市、區聯動、“一區一新”特色產業的新產品;
★ 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內外先進標準,創建國內、國際品牌的新產品。
新產品計劃原則上不支持范圍:
★ 常規食品、飲料、煙、酒類產品;
★ 化妝品、服裝、家具、小家電等日用產品;
★ 傳統手工藝品;
★ 單純改變花色、外觀與包裝的產品;
★ 動、植物品種資源;
★ 高能耗、環境污染的產品。
特例情況:
★ 一般保健品原則上不予立項,但確有功效能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的,有很好發展前景的產品可考慮在立項范圍內;
★ 一般紡織品原則上不予立項,但對能起到更新換代并有較大技術突破的紡織材料和功能性紡織材料,可考慮在立項范圍內;
★ 軍用產品不在新產品計劃中立項,但軍轉民項目屬新產品計劃立項范圍。
(四)立項原則
新產品計劃項目立項基本原則:
★ 在本市首次(或首批)成功開發、生產的新產品;
★ 符合本市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和相關行業政策的新產品;
★ 技術水平和產品性能較高,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新產品;
★ 具有顯著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市場發展前景的新產品;
★ 沒有與所申報產品相關的知識產權糾紛的新產品。
新產品計劃重點項目優選原則:
★ 符合新產品計劃項目的基本條件;
★ 屬于本市優先扶植的重點產業或高新技術產業的重大新產品;
★ 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采用先進技術標準、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特別是原創型新產品;
★ 競爭力強、市場潛力大、能在短時間內形成較大規模效益的新產品;
★ 科技成果轉化,特別是“863”計劃、科技攻關計劃、重大科技專項相關成果的產業化項目;
★ 滿足國家和本市迫切需要,對社會公益事業貢獻大的新產品;
★ 有關主管部門予以配套政策重點支持的新產品。
(五)組織管理
上海市重點新產品計劃管理程序主要包括五部分:
1.項目申報;
2.項目網上評審;
3.項目審核認定;
4.項目立項、擇優選出重點項目和經費安排;
5.項目跟蹤管理。
注:1、主管部門:指本市有關委、辦、局、控股(集團)公司、中科院上海分院、上科院、區、縣等有關主管科技部門
2、新產品受理辦:指上海市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受理辦公室
二、項目申報
凡在本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研發和生產符合新產品計劃支持范圍的產品的企、事業單位均可申報。
聯合研制開發或生產的單位,在明確了所申報新產品的產權后,可單獨或聯合申報。
通過技術轉讓獲得新產品生產許可的單位,可單獨申報或與原技術持有單位聯合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