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03年上海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3-09-03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各有關局(院)、大專院校、獨立科研單位:
2003年上海市自然科學基金(以下簡稱“基金”)課題指南的指導思想是從基礎研究特點出發,努力營造寬松環境,鼓勵原始創新和自由探索研究,以形成知識產權,促進產業發展為目標,通過“基金”支持,發現優秀科技人才,孕育新的學科生長點,更好地推動本市基礎研究工作,優先支持實質性的交叉學科。
為了做好今年“基金”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范圍
研究領域涵蓋所有自然科學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優先支持在生命科學、能源、信息、材料、資源環境領域的研究。
二、評審原則
評審貫徹“依靠專家、發揚民主、公正合理、擇優支持”的原則。
三、申報條件
1、具備相關的基礎理論知識和獨立研究能力的在編中級職稱以上科研人員(含中級職稱),課題責任人年齡不限。
2、所報項目應具有創新的學術思想,解決的科學問題要明確、深入,研究路線或技術方案可行,研究重點突出,有明確、先進的研究目標。
3、鼓勵通過項目培養優秀的中青年學術骨干。作為課題責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員,已承擔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資助項目尚未結題的本次不予資助。
四、 受理方式、時間及地點
1、本指南公開發布,“基金”申請者可以從“上海科技”網站(www. stcsm.gov.cn )上下載《上海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 ,必須按規定的格式,認真、如實填寫,申請書封面上要標明學科代碼,在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請。
2、“基金”項目的研究期限一般為二至三年,資助經費為每項3-5萬元。
3、申請者所在單位應認真審核本單位申報的項目申請書,并組織遴選,擇優推薦創新性強的優秀項目,簽署具體意見后集中提交市科委,并下載《上海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匯總表》 填寫并蓋章。
4、本批課題的申請截止日期為2003年9月26日。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將本單位申報的項目申請書一式6份和電子文本1份及項目匯總清單錄入軟盤,統一報送上海市中國工程院院士咨詢與學術活動中心(個人申報不予受理)。所有書面文件請采用A4紙雙面印和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
5、聯系方式
資料送(寄)達地址:南昌路47號1101室(郵編200020);上海市中國工程院院士咨詢與學術活動中心。聯系人:陳馨、任旭峰;聯系電話:33080464。Email: pm@cae-shc.gov.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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