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2023年第20期)
發布時間:2023-06-01 02:13:36 來源: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食用農產品、水果制品、飲料、豆制品、方便食品等7類食品32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18批次、不合格樣品8批次(見附件)。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安徽藥知源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亳州)生產的陳皮,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縣梅山鎮明發城市廣場明發超市2樓許立芳銷售的優質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安徽未知數超市有限公司金寨縣第二分公司(六安)銷售的、標稱河北店掌柜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店掌柜酒(精品),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河北店掌柜酒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宣城寧國市鄰家鮮生生活超市銷售的活鱸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六安市霍山品尚多商貿有限公司大地花園店銷售的、標稱銅陵九曲口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合肥肯麥鼎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寧夏枸杞,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六、安慶望江縣好又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宿松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安慶宿松縣春潤食品有限公司動物產品加工廠生產的鮮純瘦肉(豬肉),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七、合肥市長豐爍嘉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合肥市好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抹茶蜂蜜奶茶(奶茶固體飲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八、安徽樂福生藥業有限公司(亳州)生產的秋梨膏,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2.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
??????????3.茶葉及相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4.豆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5.方便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