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安徽省小餐飲食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8-29 02:13:26 來源:為有效預防和管控小餐飲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提升我省小餐飲食品質量安全總體水平,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飲食安全,決定開展小餐飲食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省食安辦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小餐飲食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3年9月5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ahsscjcyc@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安徽省小餐飲食品安全質量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修改意見”。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合肥市包河區延安路13號安徽省市場監管局餐飲服務監管處(郵政編碼:230051),并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小餐飲食品安全質量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修改意見”字樣。
聯系人:曹廣德,63356711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8月28日
安徽省小餐飲食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征求意見稿)
為有效預防和管控小餐飲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提升我省小餐飲食品質量安全總體水平,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飲食安全,省食安委決定開展小餐飲食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省十一屆五次全會精神,嚴格按照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的要求,進一步壓緊壓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經營者主體、行業主管和部門監管責任,根據小餐飲業態特點,依法依規、因地制宜、幫扶指導、精準施策、以點帶面,努力實現全省小餐飲質量安全和產業發展水平全面提升,以“小餐飲”服務“大民生”,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
二、總體目標
按照“整治一批、規范一批、提升一批”的總體思路,做到應管盡管、全鏈管控、精準監管,力爭通過3年(2023—2025年)時間的規范提升,實現小餐飲規范化經營、集約化布局、統一化管理、品牌化發展,人民群眾對小餐飲質量安全的美譽度明顯提升。
三、重點任務
(一)以整治環境衛生為重點,著力解決小餐飲后廚和就餐環境臟亂差問題。
(二)以嚴查食品原料來源為重點,著力解決小餐飲食品原料進貨把關不嚴,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或添加非食用物質等問題。
(三)以嚴管加工過程為重點,著力解決小餐飲成品、半成品混放,交叉污染,未燒熟煮透等問題。
(四)以強化清洗消毒為重點,著力解決餐飲用具清洗不干凈、消毒不徹底、保潔不規范等問題。
(五)以加強人員管理為重點,著力解決小餐飲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意識不強、能力不足、健康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六)以推動“明廚亮灶”為重點,著力打造“明白、放心、安心”的消費環境。
(七)以引導集中經營為重點,著力解決小餐飲集約化化程度不高問題。
(八)以注重品牌建設為重點,著力解決小餐飲特色品牌不強問題。
(九)以落實“兩個責任”為重點,著力解決包保責任和主體責任壓得不緊不實的問題。
四、主要措施
(一)監管與服務并重,促進小餐飲全面規范經營。
1.強化備案信息公示。督促轄區內小餐飲經營戶及時備案,按經營項目規范經營,并公示相關信息。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現小餐飲未辦理備案的,應教育督促辦理備案。市場監管部門要在法律法規范圍內,盡可能優化備案流程,簡化備案手續,縮短備案時間,提供備案便利,提高備案效率,強化備案服務。推動小餐飲經營戶開展食品安全公開承諾。到2025年6月,全省備案小餐飲信息公示率達到100%。(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大環境衛生整治。督促指導小餐飲經營戶大力改善加工、就餐等經營場所環境衛生。食品經營區“三防”設施齊全,加工區無積水、無污漬、無霉斑、無異味,就餐區“地面凈、墻面凈、桌面凈”。推動小餐飲店按照“4D、5常、6T”等管理方法,對經營場所進行標準化管理。(省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省商務廳、省住建廳、省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嚴把原料查驗關口。督促指導小餐飲經營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切實做到一查食品原料感官性狀;二查供貨證明文件;三查保質或使用期限;四查貯存和保管要求;五查食品添加劑使用范圍和使用限量。(省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嚴格加工過程控制。督促小餐飲經營戶加工用水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葷素原料清洗池分開設置,冷食類和熱食類食品分開加工,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開存放;烹飪食品燒熟煮透;餐用具清洗干凈、消毒徹底、保潔設施良好;倡導小餐飲經營戶工用具“色標化”管理,設施設備“圖標化”標注,成品半成品“超市化”貯存。(省市場監管部門牽頭負責)
5.推動“明廚亮灶”建設。鼓勵推動小餐飲經營戶實行“明廚亮灶”經營,采用明檔、透明玻璃、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方式,向消費者展示后廚環境衛生、食品加工制作過程、餐具清洗消毒等關鍵環節,自覺接受消費者監督。(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強人員培訓管理。督促小餐飲從業人員通過省市場監管局“兩庫一平臺”等方式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實現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意識、能力、素質同提升;督促小餐飲從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健康檢查,健康證明合規有效。(省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省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7.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市場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小餐飲事中事后監管,將日常檢查與無證小餐飲綜合治理相結合,以學校和居民小區周邊、城郊結合部為重點區域,以位置偏僻、無牌匾標示的餐飲店為重點對象,開展無證無照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加大入網小餐飲的檢查力度,保證線上線下同標同質,全面推廣使用食安封簽;嚴厲打擊非法添加亞硝酸鹽、罌粟殼等法律法規明令禁止添加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推行智慧化監管。(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商務廳、省衛健委、省數據資源局、省公安廳、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引導與規范并舉,推動小餐飲向集約化規范化轉型升級。
8.引導連片集中經營。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方便群眾生活原則,合理布局適合小餐飲集中經營的場所,配套建設必要的給水、排污等基礎設施,積極引導小餐飲經營者適度集中,連片經營。爭取至2025年底,每個縣(市)區形成原則上不少于2個小餐飲集中經營區。(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省省食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9.探索統一規范管理。各市、縣級人民政府通過政策引導,鼓勵引進第三方機構等方式,推動小餐飲集中經營區實行統一原料配送、統一人員管理、統一環境衛生管理、統一集中清洗消毒等新模式,降低經營成本,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省食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0.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各級食安辦要提供精準服務,引導已建成的小餐飲集中經營區積極參與“食安安徽”食品安全(餐飲服務)街區創建活動,推動小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務升級,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力爭到2025年底全省20%的縣(市)區建成不少于1個“食安安徽”食品安全(餐飲服務)街區。(省食安辦牽頭,省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培育與幫扶并進,促進小餐飲特色化發展品牌化經營。
11.培育小餐飲品牌。各級人民政府積極培育富有地方特色的小餐飲品牌,積極推動商標注冊,地理標志、中華老字號申報,發展連鎖經營。爭取到2025年底,全省打造出一批品質優良、知名度高、老百姓歡迎的小餐飲地方區域特色“金招牌”。鼓勵各地制定傳統特色小餐飲相關地方標準。(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省商務廳、省文旅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2. 推動特色化發展。小餐飲經營者要堅持合法誠信經營,在菜品質量和產品呈現等方面下功夫,讓消費者在品味美食的同時感受到不一樣的特色飲食文化。各地要從本地特色入手,深入挖掘地域文化元素,結合歷史傳承、消費習俗、非遺保護等,將當地特色食材、傳統美食與現代創意相結合,走特色化道路,實現小餐飲和文旅融合發展。(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省商務廳、省文旅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壓實“兩個責任”,健全完善末端發力終端見效工作機制。
13.壓實包保督導責任。鄉鎮(街道)政府要動態調整包保名單,確保新備案的小餐飲在規定時間內全面建立包保關系;要精準安排包保任務,做到“人、事、崗、責”精準匹配;要督促村(社區)干部嚴格落實對包保小餐飲經營者的包保督導責任。(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省食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壓實經營戶主體責任。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指導轄區內小餐飲經營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備食品安全員并明確職責,落實以自查為重點的日管控工作機制,及時整改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鼓勵小餐飲經營戶建立周排查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制止餐飲浪費。(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食安辦、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工作步驟
(一)摸底排查階段(2023年8月——12月)。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小餐飲開展全面普查摸底,摸清轄區內所有小餐飲店的總數、持證情況。要建立小餐飲監管檔案,全面登記基本情況,切實把底數摸清、把責任定清、把問題找準,確保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有的放矢,對癥下藥。(省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
(二)深入推進階段(2024年1月——2025年6月)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礎上,縣級食安辦根據各地實際,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措施,組織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開展治理整頓。綜合運用多種監管手段,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全面開展轄區內小餐飲質量安全提升工作。對拒絕整改或經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依規處置。各有關部門要定期評估小餐飲食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進展,及時分析問題,研究情況,支持采取“引攤入市”方法引導流動食品攤販進入集中區域經營,引導備案小餐飲提升為許可經營,不斷提升我省小餐飲質量安全整體水平。(省食安辦牽頭、省食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5年7月——12月)。各地要全面收集、匯總、整理轄區內小餐飲提升行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總結先進的工作方法和亮點,積極探索提升行動的具體管理制度,提出進一步履職盡責、督促小餐飲落實主體責任的措施,做到有章可循,使提升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形成長效機制,全面鞏固工作成果。省級有關部門視情將各地典型經驗做法在全省范圍內推廣。(省食安辦牽頭、省食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小餐飲在傳承傳統飲食文化、擴大就業、促進創業、方便群眾生活等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加強對小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的組織領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小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食品安全工作經費予以保障,確保2025年底如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省財政廳、省食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政策支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采取資金補助、獎勵等措施,引導小餐飲改善經營環境。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提振市場信心促進經濟平穩健康運行的若干政策舉措》《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進一步加大激勵支持力度的通知》要求,對小餐飲質量提升行動成效明顯的地方給予政策支持和激勵。(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省食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部門協作。各級食安委及其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和綜合協調作用,將小餐飲質量提升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各級政府和食安委成員單位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內容。各級市場監管、公安、財政、生態環境、住建、農業農村、商務、文旅、衛健、等部門要加強部門間協作配合做到明責履責盡責。(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省市場監管局、公安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旅廳、衛健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媒介、掛圖、張貼畫、戶外電子屏、公益廣告等宣傳介質和資源,加強小餐飲質量提升工作宣傳。大力宣傳典型經驗與做法,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堅持點面結合、正反結合、線上線下結合等,廣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積極營造人人參與、人人爭當食品安全員的濃厚氛圍。(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省委宣傳部、省食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