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2023年第41期)
發布時間:2023-10-20 02:13:49 來源: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方便食品、糕點、酒類、食用農產品、飲料、餐飲食品等7類食品95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938批次、不合格樣品14批次(見附件)。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合肥蜀山合家福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安慶潛山市傳文瓜子有限公司生產的傳文天柱山瓜蔞籽(奶油味),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淮南市鳳臺縣顧橋鎮旺客隆超市銷售的、標稱山東柏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五谷八寶豆漿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合肥市肥西縣花崗鎮天潤發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合肥市肥西縣新倉酒廠生產的三月青珍品濃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四、合肥巢湖市夏閣鎮萬客隆超市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海關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五、宿州市泗縣潤澤純凈水廠生產的康泉(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六、蕪湖市南陵縣小袁蔬菜店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海關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七、安慶市宿松縣萬家購超市銷售的、標稱河北琳揚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舌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河北琳揚軒食品有限公司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核實,認可其提出的異議,該不合格產品為河北省邢臺市蘇家莊鎮田安寧無證無照生產的。
八、合肥市長豐縣水湖鎮李勇蔬菜批發部銷售的芹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輕檢驗認證有限公司。
九、合肥佳德淳水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天然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銅陵市銅官區龍豆鮮生超市(高速店)銷售的鯽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合肥市肥東錢大姐蔬菜批發配送有限公司銷售的青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二、蚌埠市五河縣冰泉純凈水有限公司銷售的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三、銅陵市樅陽縣鑫時代大樂購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銅陵市樅陽縣成威食品廠生產的頌糕168,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四、合肥禾露堂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三氯甲烷、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2.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
??????????3.餐飲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4.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 ??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