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安徽省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4-01-08 02:13:30 來源:成果處近日,省科技廳等10家省直部門聯合印發了《安徽省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皖科區〔2023〕?13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將《實施方案》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0年,科技部等9家國家部委聯合印發了《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實施方案》。2021年,《科學技術進步法》明確了“探索賦予科學技術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者長期使用權制度”。2022年,我省遴選5家省屬高校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2023年,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關于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作了明確批示。
二、起草過程
為落實國家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的有關要求,省科技廳認真學習國家賦權改革有關文件精神,借鑒兄弟省市職務科技成果改革試點做法,以及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職務科技成果“賦權+轉讓+約定收益”模式,堅持以只有轉化才能真正實現創新價值、不轉化是最大損失的理念,起草了《安徽省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征求省有關部門以及改革試點單位的意見,經合法合規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等程序,經省委、省政府審定同意,省科技廳等10家省直部門聯合印發實施。
三、主要內容
方案分為指導思想、主要任務、試點要求、試點保障、試點安排等五部分。
第一部分為指導思想。樹立科技成果只有轉化才能真正實現創新價值、不轉化是最大損失的理念,推動更多科技成果從實驗室走向“貨架”。
第二部分為主要任務。包括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賦予試點單位充分自主權,實行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建設,對完成、轉化科技成果的人員按規定給予現金獎勵,建立盡職免責制度等6個方面具體措施。
第三部分為試點要求。從組織實施、完善制度、動態調整、總結宣傳等四個方面,對試點單位提出具體要求,主要是強化對試點單位管理,督促試點單位注重改革試點工作,鼓勵科研人員參與這項改革試點。
第四部分為試點保障。從部門聯動、資源配置、包容監管等3個方面加強保障,不斷優化有利于改革試點的生態環境。
第五部分為試點安排。試點期限為3年。
同時,按照應試盡試原則,根據創新能力、科技成果產出等情況,遴選了106家單位參與改革試點,其中省屬高校28家、科研機構(含新型研發機構)58家、醫療衛生機構20家。
四、主要創新點
(一)改變傳統賦權改革模式。采取“賦權+轉讓+約定收益”新模式,以技術轉讓方式讓渡學校留存的所有權份額,學校與成果完成人成為一致行動人,科研人員獲得全部所有權后可自主轉化。
(二)允許試點單位合規整改。對過往科研人員自主創辦企業進行合規整改,建立產權界定清晰、收益分配明確的合規發展機制。
(三)開展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充分賦予試點單位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權,根據職務科技成果的特點及屬性,對科技成果進行臺賬管理。
(四)建立盡職免責制度。列出不予追責的八種情形,嚴格按照“三個區分開來”的原則,消除科研人員、管理人員等開展科技成果轉化顧慮。
政策咨詢機關:安徽省科學技術廳成果處
政策解讀聯系人:霍德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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