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組織實施高純硅材料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7-04-23 來源: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組織實施
高純硅材料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高技術產業發展“十一五”規劃》,促進高純硅材料產業發展,滿足我國微電子產業和光伏發電產業的發展需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于2007年組織實施高純硅材料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現將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的主要內容
(一)電子級高純硅材料生產。為提高電子級高純硅材料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重點開展改良西門子法生產過程中還原爐系統、氫化系統、尾氣干法回收系統以及全過程自動化控制技術等關鍵技術和裝備的產業化,使還原爐單爐產量達到5噸以上、還原電耗小于150度/千克;氫化系統處理能力達到5000千克/小時以上;尾氣干法回收系統處理能力達到6000立方米/小時以上,各組分回收率達到98%以上;實現全自動控制連續穩定生產8000小時以上。生產的電子級高純硅材料質量85%以上達到電子級1級水平。
(二)太陽能級高純硅材料生產。為實現規模化生產低成本太陽能級高純硅材料,重點開展物理法高純硅材料生產成套技術產業化,使物理法規模化生產的高純硅材料純度達到6N以上,光伏電池組件轉換效率達到15%左右、壽命達到20年以上。同時,為促進低成本太陽能電池的廣泛應用,開展薄膜太陽能電池材料等非晶硅材料產業化。
(三)高純硅材料產品標準制訂。重點開展高純硅材料成分、性能對光伏特性及組件壽命等方面的研究,提出太陽能電池用高純硅材料產品標準體系,形成我國太陽能級高純硅材料工藝技術、檢測分析和產品標準,引導太陽能級高純硅材料產業技術發展。
二、安排原則
為確保高純硅材料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的實施并取得預期效果,在專項的組織實施過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幾項原則:
(一)按照突出重點、合理布局,強化創新、優先示范的思路,以重大關鍵技術產業化為重點,統籌安排,避免重復建設,推動高純硅材料產業的健康發展。
(二)促進企業與科研單位合作。項目要依托具有技術基礎、產業規模和相關配套條件的企業。重點扶持合作關系清晰、任務落實、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項目實施。
(三)充分運用市場機制,發揮國家投資引導的作用,促進企業和社會投資發展高純硅材料產業,培育具有較強技術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龍頭企業。
三、具體要求
(一)項目主管部門應根據《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31號令),以及《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43號令)等有關規定,組織編寫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二)項目主管部門應對資金申請報告及相關附件(如銀行貸款承諾、自有資金證明、生產許可文件等)進行認真核實,并負責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
(三)項目承擔單位應實事求是制定建設方案,嚴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積和投資規模。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的具體編寫要求及所需附件內容參見附件。
(四)請各項目主管部門于2007年5月30日前,將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項目簡介和有關附件等材料一式三份報送我委高技術產業司,同時提供電子文本。
(五)在項目主管部門申報的基礎上,我委將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則,組織專家評審,擇優支持。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四月六日
來源:重慶市發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