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教育廳關于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開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4-28 來源:廣東省科學技術廳粵科函區字〔2024〕368號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財政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研究開發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落實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轉化自主權,根據《科技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國科辦成〔2024〕41號)、《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職務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實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粵辦發〔2024〕3號)文件要求,全面、準確掌握我省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轉化現狀,做好我省2023年度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度報告”)報送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告主體
省內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資格的研究開發機構和公辦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度無論是否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的,均需填報提交年度報告。
教育部所屬高等院校、中科院所屬研究所(院)、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單位所屬研究開發機構或高等院校等中直駐粵事業單位不納入我省報告統計范圍。
二、報告程序
(一)年度報告一律采用在線填報的方式。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登錄年度報告系統(https://cgzhndbg.istic.ac.cn),以本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驗證碼,完成系統賬號注冊。
(二)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按照科技部、財政部通知(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qtwj/qtwj2024/202404/t20240408_190157.html)的要求和報告模板填報,于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本單位年度報告的網上提交工作。
三、有關要求
(一)研究開發機構與高等院校應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二)請各地級以上市科技部門2024年4月30日前報送本地區符合填報要求的研究開發機構與高等院校名單至粵政易賬號(廣東省科技廳成果與區域處斯恒)。請各主管部門督促所屬單位完成年度報告的填報工作,并加強對報告真實性的核查力度。
(三)涉密成果及其應用情況不屬于報送內容。
(四)按照《廣東省深化職務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實施方案(2024-2027年)》的要求,年度報告模板的第四部分“成效、問題與建議”的“1.取得的成效與經驗”的(1)(2)(3)均屬于必填內容,尤其是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賦權和單列管理改革情況,以及技術轉移機構和隊伍的情況。
(五)請省內各高等院校將系統生成的年度報告紙質(一式2份,加蓋學校公章)報送至省教育廳(收件人及郵寄地址:王朕,020-37629319,廣州市越秀區農林下路72號高教大廈908),電子版請一并發送至郵箱:kyc@gdedu.gov.cn。
(六)請相關管理部門及填報單位的工作負責人進入“廣東省研究開發機構及高校成果轉化年度報告工作群”(QQ群號為:600059266),方便在填報過程中聯系溝通。
四、聯系方式
(一)省科技廳
1.省生產力促進中心,020-87003876、87006432
2.省科技廳成果與區域處,020-83163326、83163910
(二)省財政廳,020-83170070
(三)省教育廳,020-3762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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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