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等五部門關于做好2024年自治區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5-06 來源:中小企業發展處各市、縣(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金融辦,人民銀行廣西區各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西監管局各監管分局、各監管支局:
為做好我區2024年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辦發〔2018〕55號)、《關于印發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若干措施實施意見的通知》(桂金辦發〔2016〕22號)以及《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桂財金〔2009〕48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補償范圍標準
(一)申報對象。在廣西境內依法設立的各類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包括市、縣分支機構)、村鎮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和小額貸款公司。
(二)補償范圍和標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為我區小微企業、個人經營性的小企業主、個體工商戶提供的貸款(即: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下,且在金融機構融資余額200萬元及以下的各種所有制企業、個人經營性的小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個人經營性的小企業主貸款、個體工商戶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于借款人流動資金周轉、購置或更新經營設備、支付租賃經營場所租金、商用房裝修等合法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自治區以其2022年度對小微企業貸款平均余額為基數,按2023年度小微企業貸款平均余額新增部分的0.6%給予風險補償。
二、申報材料及程序
(一)各市、縣金融機構于2024年5月15日前,向同級工業和信息化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和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西監管局當地分支機構提出自治區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申請。申報材料由工業和信息化管理部門統一受理。申請時提供以下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2份,貸款業務證明材料和附件的電子文件需刻制光盤,刻制光盤的附件電子文件用excel表格)。
1.申請報告;
2.2023年度為小企業貸款服務總結;
3.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匯總表、審核表和貸款明細表(見附件1-3,此項材料刻制光盤請用excel表格,不用pdf模版);
4.貸款業務證明材料:貸款企業的營業執照、貸款合同和貸款借據證明(此項材料只刻制成光盤,不用裝訂成冊);
5.機構證明材料:機構營業執照或有關資質證明;
6.對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人簽字的聲明(須加蓋單位公章)。
(二)各級工業和信息化管理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金融辦、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西監管局各監管分局、監管支局對各金融機構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審核后,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匯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匯總后將初審意見正式聯合行文(紙質文件),連同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匯總表(附件1)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申報材料、數據光盤各2份,于2024年5月31日前報送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并將附件1電子文檔(只用excel表格,不用pdf模版)發至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發展處,電子郵箱gxgxtzxc@163.com。
三、其他事項
(一)金融機構對貸款增量,按貸款小企業所在市、縣歸口統計。風險補償資金按市、縣發放。
(二)報送要求:各級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時間要求報送有關材料,逾期未報的,視為放棄該項資金申報。
(三)各級銀行業金融機構請匯總轄區本系統申報資金情況向自治區級分行匯報。
(四)有關表格下載。相關附表請登錄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http://gxt.gxzf.gov.cn)通知公告欄下載。
(五)各單位在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工作申報工作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聯系。
聯系人及電話: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何莉環,0771-8095233
自治區財政廳 ?????????陸啟周,0771-5331737
電子郵箱: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gxgxtzxc@163.com
自治區財政廳,jrc@czt.gxzf.gov.cn
附件:1.2023年度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匯總表
2.2023年度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審核表
3.2023年度小企業貸款明細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中國人民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
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西監管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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